一,方言根深蒂固,普通话偷师于电视剧。
我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那里,几乎是与世隔绝。村民们都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甚至我们的小学老师,上课的时候都是讲的方言,有些先进的来自城里的老师,说着掺杂着方言的普通话,很是好笑。现在想想,我们最先学的普通话貌似是偷师于电视剧的。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普通话才开始普及,我们也可以在课堂说着还算可以的普通话,在校园内听到除了吵闹声之外地琅琅书声。
二,方言与众不同,普通话学艺不精。
小学,初中共九年,这九年,我一直在村中的学校上学。15岁的那年,我来到县城里上高中,不同乡镇的孩子们,来到了同一所高中。虽然大家的方言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家也都大概能听懂,不过,除了我。我所说的方言在那里简直就是独一无二的。多巧啊,我们那个村就处在这个县城与另一个县城的交界处,所以,我们的方言与另一个县城的方言十分相似。但在我们所处的这个县内却显得格格不入。我原先也不是沉默寡言的性子,但是上了高中后,便不再喜欢说话。其原因在于:我一说话,总要重复很多遍,因为若只说一遍,我同学他们听不懂。而且,他们很是喜欢嘲笑我奇特的口音,我虽并不以方言为耻,但心中总归有些许失落。久而久之,便也成为一个沉默寡言的学生,不太喜欢与同学交流。(其实我现在很后悔,没有把握好谈天说地地好机会。
不过,独特的方言也不是只有坏处的。我记得高中的时候有节语文课就是有关方言的,那一页的课本上面有一段话,我记得很清楚,全班同学,只有我可以顺溜地读下来,因为那就是我们独特的方言。
还有个好处就是我虽然没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但是我有两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她们并不嫌弃我的方言,还觉得我的方言与众不同,很酷。对,老子就是那万花丛总一点红。嘿嘿!
我一直以为我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字正圆腔,吐字清晰,声音也好听。咳,自我感觉良好而已。我上了大学后已经被舍友狠狠地打击了一番,比如,我会把“脑”读成“老”,“伦敦”读成“隆冬”……
的确是学艺不精,求学之路漫漫。
三,普通话是生存必需,方言永垂不朽。
来到大城市后就会明白,普通话真的是生存必需的技能。城市中生活的人,几乎个个都能说一口既流利又标准的普通话。我那半吊子的水平已经深受打击了。
我们刚上学的时候,每天晚上舍友都会给自己家里打电话,大家都会说自己家乡的方言,除了一位北京的姑娘,她从小就说普通话,普通话说得超好,然后她和自己的家人,朋友打电话的时候,我们都能听懂。然后她很沮丧地说,“我也有方言的,为什么你们都能听懂,让我很没有成就感。”我有些发怔,当我们说普通话夹杂方言遭嘲笑因而对方言不满的时候,当我们梦想着说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时,方言已经在与我们渐行渐远。方言是乡音,是故乡的烙印,当我们在异乡听到熟悉的方言时,我们的内心是激动的。方言是家乡的人们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我们应当保护它,方言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