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明月虽好,我还要再买个包包

好多直男同学们非常不理解另一半买奢侈品,买昂贵的化妆品。

有一次朋友跟我吐槽女朋友买包:花那么大价钱,不就是买个牌子吗,做工还没有仿款的好,有什么必要!

以上言论,我同意三个字,确实是不必要。

但是,不必要,不代表不重要。


本来人和狼啊,狮子老虎啊处在同一个食物链高度,各追各的野鹿,各打各的兔子,生态十分和谐,但偏偏人类中有些人,吃饱喝足了,就爱瞎琢磨。

活的好好的,某些无聊之辈,不靠勇猛和耐力,捣鼓几个破石片,绑在树杈上,居然连老虎都干上了。

毫无必要嘛,打虎多危险,兔子野鹿味道也很好。

结果这群人干了票大的,成天炫耀:吃虎肉,垫虎皮,脖子上还要挂个虎牙,妹子来了恨不得把虎牙往人脸上凑。

茹毛饮血不够,有脑洞大的,居然把肉拿来烤着吃。

毫无必要嘛,生肉吃不饱吗?又不知道谁发现,撒点盐肉味更香,这就更无必要了。

人类的风气就这样被带坏了,对付起自然来,远远超出必要,随时随地要舒服,贪享受。

吃了新鲜的,还不够,爱琢磨的又把肉腌起来,嫌狩猎累人,干脆自己种蔬果稻米,把野猪野羊野牛野鸡圈起来,还挤牛奶,拿鸡蛋,搞得野生动物集体发疯,变成家畜家禽。

地球要是有知觉,对这样的行为简直是深恶痛绝:好端端的,吃生肉,喝生水,睡在山洞里,夜里交欢,生一群小猴子,在三十岁年纪上挂掉,保证物种繁衍也就是了,你折腾个什么劲,有什么必要?

发展到现在,城市人口更不得了啦,要有电,要喝茶,更可恶的吃多了,还要减肥!自家配偶不够,还得往女明星腿上瞟,洗个澡还要用热水,动不动活到七八十岁,这就叫太奢侈!


拿朱熹老先生的话说,人类族群里总有几个害群之马,成天瞎琢磨人欲的事情,置天理于不顾,青菜萝卜不够,竟然还要吃山珍海味!瞎进步!

但奇怪的是,每一次新添了丰盛舒适的奢侈,就连朱熹这样的人都喜笑颜开,欣然领受,天下皆是靡靡之人。

朱熹大人逢人就要“革尽人欲,复尽天理。”看见小尼姑,连路都走不动了。

一面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差刻在脸上,写在墓志铭里,岂料人家弹劾他儿媳“不夫而孕”,被他把肚子搞大了。他又不死了,承认自己干了坏事,要痛改前非,再给他活几年,难保不会搞出个“犯错事小,不改事大”来。

按理说上梁不正下梁才歪,可人儒家的祖师爷孔子,三观却非常正,不知道朱熹这楼怎么歪的。


孔子七十二弟子,夸得最多是颜回,见人就说:

颜回这小子啊,吃了上顿没下顿,喝凉水,住在棚户区,换做别人早就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他却整天高兴得不得了,你们要向他学习啊。

有次孔子问颜回穷成这样了,咋不做官去,颜回说:我喝喝粥,穿点难民服,没事就弹弹琴,天天得意的笑,做官干什么。

孔子大悦,说你是我看到最懂知足审己,不以名利自累的人。大赞。

但赞归赞,孔子清醒得很,出来混,还得靠子贡,我们是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冷水馒头老夫啃得了,龙肝凤髓老夫也舍得啖。


以孔子的人品,断不干那严于待人,宽于律己这事,要是像朱熹一样不开窍,一个把持不住,居然要灭人欲,带着七十二弟子集体一箪食,一瓢饮去了,儒家彻底呜呼哀哉,我看后世这些吹牛逼的拿什么“为往圣继绝学”!

孔子对物欲的态度很通达:他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这是承认自己也好色,非但好色,还馋,老头见了美味,两眼放光,直咽唾沫,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非但不反对别人想入非非,还说我们干儒家的,就是要“欲达达人”,翻译过来是想要发财,先帮别人发财。

高下立见!

假如孔子和朱熹一起,你是愿意和一个本色通达,随时准备“达”你的老头做朋友,还是去面对那个天天假迷三道,欲火焚身,打熬不住又把天理泄了的朱子?

面对物欲,我的意淫如下:一年365天,米其林餐厅吃不重样;游走希腊瑞士塔希提岛;每天在带游泳池的花园别墅中醒来,有仆人准备好的甜点柳橙汁;坐劳斯莱斯,有专职司机;背全球限量款的包,戴定制卡地亚珠宝,闲时做点自己爱做的事。


唯一的问题是,别人也不傻,你想要最好的,就拿最好的来换,假如以上可以唾手而得,鬼才去拼命挣钱。

人人都想要更好的,于是拼命做出最好的,拿来交换,久而久之,社会会越来越好,精神越来越文明。

如果一大群人,挤在一起,熙熙攘攘不为利来,天天去人欲,存天理,满口仁义道德,久而久之,人人都是伪君子,每天关心怎么去别人的“人欲”,这还怎么得了。

由此,关于物欲我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第一,能力范围内,用最好的。

第二,想要得到一样东西,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配得上它。而不是假装压抑欲望。

有人说了,山间清风,江上明月,世间大美都是极好的,又不要钱,何必奢华!

这个自然,不过青山流水,万古如斯,俯仰皆有趣旨,有足够时间等我买个包,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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