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W分开了,我们相恋10年。
这样想来其实很唏嘘,人生有几个10年呢?我们从年幼无知走到了青春懵懂,然后走到了平寂无波,然后我们分开。
人的习惯真是很可怖的一个东西,习惯了就难以改变,难以割舍,难以释怀。
他站定的时候喜欢把左手横在腰腹上,右手放在胸口轻轻拍着。
他走路的时候喜欢背着手,像老人家。
他开心的时候总是抿着嘴,妩媚的丹凤眼闪烁着细碎的光,然后眼角向下一撇。
他和我说话从来没有大过声音,总是轻生哄着,像和孩子说话一样。
他的这些小动作我都学了8分像。
他的鼻子很高,眼睛很亮,嘴巴很薄,书上说,薄唇的人寡情。
他很高,我总要仰着头才能看到他。
后来是怎么分开的呢?
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是我们每天都吵架,每天都斗气,每天都和好。
然后重复。
分开的时候我们竟然没有当面告别,这些年想起来,觉得甚是可惜。
后来他找过我许多次,大有重修燕好之意,我却清楚的知道,他的执着,只是因为习惯了,不舍得。我们再复合,结果还是一样。
他笑我是效仿李夫人不肯见汉武帝,只是因为容貌未曾修饰。
我真是好气又好笑,把自己比作汉武帝就算了,还把我比作李夫人,我才不屑呢,于是答应去赴约。
这是我们分开的第4年零1个月,还是记忆里的模样,只是大家都似乎更沉稳了,我们相顾无言,在咖啡厅坐了许久,慢慢都湿了眼眶。
我心里终于释怀,再见面,心里生出一股暖融融的温情,我想我们都释怀了。
此刻才终于明白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他夸我这般好容貌,为何迟迟不肯见他。其实那天为了见他,我特意做足了全套护肤,还用了超级好用的刷子BB霜,刷子上妆超服帖。鼻翼、眼角,嘴角都轻松上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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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你是为了去见他,还是去见其他人,我想你都需要整理好自己的容貌,打扮漂亮,走出去,让他有生之年,都记住第一次见你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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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
2017-3
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