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里面的含义层层叠叠,昭示万万千千,谁能拉出来概括一下,就简直就能当半世纪的个性签名。
就像余杰对于杜拉斯的《情人》的概括,“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就像《巨人的陨落》:“世界是属于勇敢者的,所以世界是属于我的。”
还有,就像《斯通纳》: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美的自我。
……
说来好笑又惭愧,好几次把主人公的名字叫错为斯纳通,查了一下,发现斯通纳这个音译的原名为:Stoner,在英文中除却有人名的意思之外,还有碎石机;看似吸了很多毒品的人的意思。
我更愿意我斯通纳理解为碎石机,他真正用自己的智慧把世间看似坚固实则不堪一击的观念,给完全地碎掉了。
爱因斯坦在《人类的未来会好吗》中表达,战争是卑鄙可耻的,我宁愿被千刀万剐,也不愿投身于这种令人作呕的勾当之中。同样拒绝去参加一战的斯通纳肯定也是如此作想才不惜顶着懦夫的帽子也不愿参加这战争之中。
看书其实也是在看自己,就像鲁迅先生评判《红楼梦》作者、续者和读者的一段话: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看到了开在记忆中的杏花树,我想到了吹在我记忆里的盛夏风。
我在斯通纳身上看到了自己。作为农业大学的学生,却想着文字的梦想,文学的奢望。他是幸运的,在学校生活了一辈子。不过,他也只是一个比较勇敢的凡人而已。
即使没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美的自我。
他和伊迪斯的婚姻可能是真实婚姻的状态吧,两个年轻人,自私的,又莽撞的跌进婚姻中,在婚姻里互相伤害,甚至孩子都成了一个人质,为互相伤害加深层次。
他有了外遇,一个漂亮的学生,有知识,有共同语言,他们沉浸了爱情,一个四十多岁,一个二十多岁。有依赖和爱情,却没有未来。最后,她走了,杳无踪影,他又跌进生活的泥沼。
直到一个午后,他看到了她的作品,他回忆起了那些曾经,自己的梦想,自己所喜欢的东西。她叫凯瑟琳。
他的女儿意外怀孕,女婿当兵死去,女儿渐渐淡出了他的生活,每周大醉,过得绝望而幸福;伊迪斯依旧喜怒无常,彼此冷战,互相伤害。
然后,学院内部争斗,他即将被退休,再然后,癌症不期而至,他开始后悔没有好好爱伊迪斯,没有让家更美好。
最后,在斯纳通的濒临死亡的时候,他知道,他的人生的大部分时候自己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也期望过某些高贵纯洁的东西。
而死亡是自私的。
他慢慢跌进死亡之中。
他的一生,有过顿悟,大多沉闷,这才是真正的我们所将要度过的一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