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霸主”概念的本质?
春秋时的中国大地可以划分为两个不相统属的独立板块,一是位于北方以周文化为核心的中原板块,二是在南方以楚文化为中心的荆楚板块。在两大板块互相碰撞的过程中,中原诸侯为抵御楚国的入侵及楚文化的渗透,逐渐探索形成了一个想象的共同体,也即所谓的华夏联盟。“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便是这个联盟形成的历史背景,而霸主正是为了维系共同体秩序而产生的诸侯领袖。
这个共同体是植根于夏商周三代的天下秩序而产生的缩小版政治模型,霸主在共同体内部的地位,就等同于天子在三代王朝中的地位。换句话说,天子具有“天下共主”的合法地位,而霸主的权力范围仅限于共同体内部。因此春秋霸主的概念本身就是具有区域性特征的,所谓“全中国范围内的霸主”,实际上更符合夏商周三代对天子的定义。
天子的权利合法性来源于中原部族治理黄河水患的需要,与之类似的是,霸主只有当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其合法性地位才能得以确立。霸业秩序的最终目的是维系华夏礼乐传承,避免其文化信仰被外力力量所侵蚀。为达成这个目的,霸主需要抑制或延缓中原各国相继出现的封建制危机,其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国际政治稳定,避免以大侵小及灭国战争的发生;建立可信承诺机制,积极干预列国内部政治秩序;带领诸侯治理黄河水患,履行互相救助的义务;维护共同体内部市场秩序,保证各国战略物资的供给。
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楚国在过去一直被视为华夏共同体的一员,也是中原霸业秩序的有力竞争者。但在真实的历史情境下,被视为蛮夷的楚国一直都是中原共同体排斥的对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正反映了中原诸侯对于楚国的真实观感。因此,在整个春秋历史进程中,楚国一直都是以一己之力与整个中原抗衡的特殊存在,是中原诸侯为了巩固华夏联盟所塑造的假想敌。楚国的兴盛与否,也往往成为霸业秩序能否存续的硬性指标。
有鉴于此,笔者不揣冒昧,为霸业兴盛时期的“霸主”下了一个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