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代表单身生活的结束,而是家庭生活的开端,但当你怀揣美好的爱情,期待美满又幸福的婚姻时,有没有问过自己,你真的想好结婚了吗?
笔者作为律师,接待了太多离婚咨询,处理了太多离婚案件,却少有人在结婚前愿意来一次婚前法律咨询。
当你打开浏览器搜索“离婚”二字,无数话题蜂拥而至“离婚要趁早”、“高考后离婚旺季”、“离婚教我的那些事”、“离婚应当做些什么准备”……
大家都在教人怎么更“优雅”的走出婚姻的囚牢,也有人在试图挽救岌岌可危的婚姻,比如无数次被提上立法日程的“离婚冷静期”。但所有人似乎都在回避一个更重要的话题,那就是教人如何更理性的结婚。
在笔者看来,这些并非无用,但多少有些本末倒置了。
比如,有的人陷入爱情的甜蜜,和一个刚刚认识月余的交往对象闪婚,然后拿到结婚证就后悔了。
比如,有的人完全不了解对方的家庭背景、财产尤其是债务情况,草率结婚后才发现对方不但是一穷二白,甚至负债累累。
甚至,有些居心不良的人,隐瞒婚姻状况。你以为自己嫁了一个黄金单身汉,谁曾想他已是有妇之夫……
如此种种,当你在感情耗尽后,两个人最终形同陌路,你想起了你的财产、你的孩子、你耗费的青春,你开始焦虑、你开始后悔、你开始四处寻求帮助。但我亲爱的朋友,我想告诉你,我祝福每一对相爱的人携手白头,但这不代表你在结婚前不需要好好关照你自己。
感情的事情,交给你们自己去处理,但财产、债务、孩子、家庭就应该交给专业人士来协助,这不代表你们的爱里有了算计,这也不表示你们的爱就不纯粹、不伟大,这只是用理性大态度来策划一个婚姻,这将最大程度的避免婚后那些琐事给你们带来的无端的伤害,这是你们共同铺垫的、合理的未来。
你知道对方是否已婚吗?
你知道有些情况法律禁止结婚吗?
你知道父母包办婚姻的法律后果吗?
你知道对方是否有对外债务吗?
你以为你索要的高额彩礼真的一定属于你吗?
你以为你们住在一起,甚至有自己的孩子,那张证真的就不重要吗?
让我来告诉你:
订立婚约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登记结婚,女方未婚先孕,男方支付彩礼后女方自行流产拒绝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不能认定为对女方人身损害的赔偿;
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去世,另一方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同居双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负有照抚义务;
同居期间一方参与另一方家庭生活,付出劳动等,分居后无权要求分割对方家庭财产;
同居期间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虽双方财产存在混同,未登记一方仍有责任举证证明其对该购房有出资,否则不得要求分割房产份额。
看到这里,是否可以把你从爱情的甜蜜稍稍拉回现实呢?其实说到底,这些问题大多还是“钱”的问题,离婚有协议,为什么我们不能签一份合理合法的《婚前协议》,然后大踏步走向婚姻的殿堂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这不代表只要你签订了协议,就能够受保护。比如下面这些情况:
1. 口头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生活开销aa制,无效!
财产约定不一定要公证,但一定要书面。即使你们婚内的确是aa制,没有签定书面协议也不行!
2. 逼迫对方签订协议?无效!
当然了,这里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受胁迫方如果没有办法举证证明自己是受胁迫签订的协议,法院将认定协议有效。
3. 明显有失公平的协议,可撤销!
比如约定婚后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债务归另一方;或是约定一方对婚姻不忠将净身出户等约定,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而可撤销哦~
4. 限制人身权利的协议,无效!
比如约定不得离婚,若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归另一方所有;或在婚前协议就约定了子女直接抚养权的归属,这些都带有人身关系,建议在协议中只针对财产进行约定。
5. 没考虑财产收益,离婚时吃大亏!
婚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协议签署时的财产很可能在较长的周期内发生变化。比如协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就应当考虑换房、出租的租金等归属问题,否则就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6. 一方的婚前房产约定婚后归另一方?没过户前都不作数!
财产约定和赠与有所不同,如果是一方将自己享有所有权的财产约定归属另一方,就不是简单的协议可以约定的了,在法律上这将被认定为是赠与,而赠与财产未转移前,都是可以撤销的!所以,如果涉及房屋权属转移,需要尽快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是一些简单的建议,但每个家庭各有不同,建议大家不妨在决定结婚前,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给你们未来的生活来一次彻底的“法律”体检。
一纸协议,除却诸多烦恼,对一个家庭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毕竟,不将生活的柴米油盐安排妥当,又哪里来的诗和远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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