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小文关系不错,几日不见,一定会电话联系。
一
今日刚见面,她就火急火燎的说:“快,帮我解决一个问题”
“什么事儿?”我问
“上月23日,XX通信平台发过信息链接,说送我1G流量,我链接后一一操作,他们也回我短信说上月23日开始我可以免费使用1G流量在一个月内。
但我这几天并没怎么使用流量,却收到通知,已扣20元流量包费。我已打他们的客服电话5次,到目前也没有收到确切消息,你说我该怎么办?”她急呼呼得说。
“你是走的官方网站吗?别让别人把你骗了。”我忙问
“没问题,他们微信平台上也有这个显示,我前面使用了好几次的免费流量,不会错的。”
“行,你别急,我帮你问问?”
我拨通了她使用的通信服务电话,结果对方查过后说在记录里没有查到给她免费使用1G流量的记录。
“他们微信平台会不会是别人广告挂上去的,所以你本身使用的这个信息都是虚假的?”
“不会,绝对不会的。”她很肯定的说。
“那这事怎么办?关键是我现在还想使用流量,都不知道该不该再包流量包?”她急切的问
“如果事实属实,那你也许只有拨打消费者热线投诉了,关键是值不值?这事儿太小,投诉不但要花时间,还有证据的。让我看看你那个微信。”我说
我打开它使用的通信微信平台,确实看到了她说的那一条免费送1G流量的信息,但是在看到信息的解释权时发现了问题。确切的说是:1.注册登录后领取,1月内可激活有效 2.生效后月底失效。
我赶紧把她拉过来,让她看这条信息。并且解释说:“你应该看懂了吧,上一个月月底已经失效了,这个月你已经没有享用权了。”
她两眼大瞪,说“这也太坑人了吧,咬文爵字的玩这种文字游戏。被坑人一定不在少数,有些人平时根本不会注意这些。我还是上次因为套餐的事儿被坑后,因为你的支招,打他们的服务电话投诉,最终讨回的公平。”
是的,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是让你占便宜的事儿,你一定要看清楚,想明白。不然人家专门挖坑等你呢?
二
在生活中,因为很小很小的事,也许只是一字之差。有人陪了时间,有人赔了金钱,还有人即赔了时间,又赔了金钱,有的人会因此吃上官司,最终还赔得倾家荡产。
2016年5月11日,羊城晚报,曾有一篇报道《签合同小心!一字之差,他4万元差点打水漂》。广州市民黄某想买一辆车,在与商贸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中写的是交付“定金”4万元,商贸公司的收据上写的却是收到“订金”4万元。
后来黄某对车不满意,不想买了,要求退还这4万元。这是“定金”与“订金”的差别就大了。一审法院认为黄某交的是4万元“定金”不能退还。二审法院则认为属于“订金”。4万元应该退还给黄某。
这次购车引发官司,这4元万元能退回吗?
现在,在这个法制的社会,我们平民百姓也开始有许多事要接触到合同,既然是合同,那肯定是有法律效应的,有时会因为一字之差,其最终的意义完全不同。如上面这个案例中关于提到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为合同能够履行而预先支付的合同价款。在履行合同时,订金直接冲抵合同价款。如果合同没有履行,不论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要退还给将交付订金的人。
最终二审通过条款细则中的各方面的约定分析,帮黄先生讨回了自己的4万元。
最后,我想告诉小文儿和天底下所有的朋友们。在生活中,有时候我们还需要认真一些,仔细一些,特别是在签一些条款条约时。一定要擦亮你的双眼,看清楚,看明白,再签下你宝贵的名字。这样你才会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生活。少一些烦恼,多一些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