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金说的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在这两类书中,我选择了永久不朽的书。也听人说过,多读读死人的书。时间最能检验一本书的价值。时间有限,人生苦短,不如选择更有价值的书。按说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总是读一些古书,死人的书,奇书,有些让人不太理解。但只有读过这些古书,你才会发现现代所谓一些书,通篇都是废话。除了浪费时间别无他用。
“筷子运用起来可以灵活无比,能夹,能戳,能撮,能挑,能扒,能掰,能剥,凡是手指能做的动作。筷子都能。没人知道筷子是何时何人发明的。”看到这段梁实秋的描写,我也不禁感慨万千。小小的一双筷子,似乎成就了我们很大的文明。直到现在,通过一些视频,我们知道在非洲,印度等以一些地区,他们依然在用手抓着吃饭。那幅吃饭的样子像极了原始的猴子。即使是号称文明先进的西方,又是刀子又是叉子又是勺子的。还是他们太笨,我们一双筷子就能解决的事情,他们要用五六样的工具。不禁感慨,中国老祖宗的伟大发明。
“孩子长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个单位。对于过去并不怎么眷恋。关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儿女。感兴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如果有了孩子能有这样的思想,想必以后会减少很多的失落。孩子长大,是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的。再共同养育他们下一代的生活的。这是人的本性。不必太执着要孩子陪伴着父母,因为为人父母就是要养育自己的下一代的。这是人类繁衍的本性。
其实“养儿防老,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观念,现代人大部分已不再坚持。我们这代的养老,很难靠着一个两个的孩子了。孩子羽毛既然丰满,各奔前程,上下两代如果能保持朋友一般的关系,可疏可密,以礼相待,岂不是更好?
另外梁实秋在谈旅行中这篇中,所写的我也深有感触。他说“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这真是与我同感了。每次觉得在家百无聊赖,选择出游。之后在外种种经历。及至回家,哪怕外出只有一天,开车到自己的家乡高速口,一种归乡的心情油然而生。不禁感慨一句“还是回家好。”但是如果没有旅行,也不觉得家乡好到哪里去。也许这就是旅行的意义吧。旅行是为了归来更爱这个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