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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车水马龙,一个个暗青色的方块拼凑出百年老街独特的风韵。人们常说老街也如男人一样越老越有韵味,嗯,着实不假。街上的男女来来往往,花花绿绿。小店、当铺都是百年老店,几百年该黄的也就都黄了。俗话说人多手杂,好店只剩那么几个,商业竞争肯定很激烈。
有这么一家银器店,其他店铺恨不得敲锣打鼓做宣传时,唯独它恪守本分,这店长说,“咱这东西做的好,自然就有人买,那个虚头巴脑的,没用!”
店老板是个三十多的中年人,为人朴实,有他的带动,不仅员工本本分分,客人也络绎不绝。
除了几个帮工打杂,店里的主心骨也就只有两个了,一个是珍妮,一个年轻的外国混血女孩,二十出头,冰肌玉骨。另一个则是暗恋珍妮的托特,他是店里学制银器的学徒。
托特的舅舅是这家店的投资人,也算是这家店真正的老板。他的银器店遍及全世界,可以说是企业成功人士。老街的店位于北京,是百年老店。门前的银壶雕像镌刻着几百年的历史。
店里的经营情况不错,但和托特舅舅比起来终究是小本生意。每年店里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都要上交给公司。不仅如此友善的刘老板每年都会请公司高层吃饭,每次都喝的酩酊大醉,被车送回家。刘老板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刚上幼儿园。每次爸爸出去喝酒,他就和母亲玩藏猫猫,钻进衣柜里。他很好奇母亲会以何种方式揪住他,就透过门缝偷偷的看。母亲没有急着找他,而是一个人坐在桌边,低声的啜泣。
当然这些托特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舅舅过去帮扶了这家快倒闭的小店。在他眼里,舅舅是英雄,别人问起时,他曾自豪的说舅舅是他的英雄,是他的钢铁侠。
说起托特,我在这家店里见过他几次。我听老板说,每次他都第一个到,第一个开门,但是就是这么一个风光大好的年轻人,却被命运无情的嘲弄,践踏。
托特是一名学徒,在这也有个七八年了。但他一直没有机会成为一名真正的艺人,直到那次事故的发生。
2
慕斯站在黄线前,眉头紧锁,鼻子和嘴唇之间有一道深深的疤痕,像一条蛇,另一端紧紧的咬在下颚骨上。黑色的运动裤上有两个补丁,蓝色的衬衫把脂肪包的严严实实的,他伸手抓了抓出汗的腋窝,袖口上有几个被烟烧出的洞,衣服上没有一个恼人的褶皱。旁边还有几个年轻的便衣警察在维持秩序。
乡下的便道被这黄线切去一大块,走这条路的司机像电报机一样,一个接一个的找警察理论,扬言要威胁警察,但闹累了也就不甘心的悻悻而去。但现场秩序仍没有好转,一群乡下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围堵在现场四周,场面比平时谁家结婚生大胖小子还热闹。慕斯走了过来,推开一个靠在树旁的人,树上绑着黄线,“走开,有什么好看的。还有你,这种东西小孩子能看吗,你负不负责任啊?哎~都散了散了,没什么好看的……”慕斯一脸无奈,从他几十年的工作经验来看,好事者要比恶徒更让人头痛。
下午,我开车到了现场,这是位于加利福尼亚州东北部的一个无名的山野,这条便道通向一个私人的农场。褐青色的柳树排列在道路两旁,中间留出的几米宽的陆地是这些士兵坚守的岗位。不时有鸟类飞过,扎进柳树的臂膀的阴影里。突然,一抹金色撩动了我的心弦,我放缓车速,好捕捉到那迷人的身影,但它太快了,一眨眼就不见了。
“嘿,你今天的风衣不错啊,”
“你也是,但我不记得警察行动可以不穿警服,嗯?”
“哦,今天我不值班,休息。哎,你最近还好吧?”
“还行,你最近怎么样。”
慕斯掏出打火机和烟,并朝我眨眼。
“不,谢谢。”
“我最近还好吧,哼,就是有一点,今年的优秀奖又要被那个新人抢走了”
“哎,没办法,时代早就不是我们的了。”
“你还行,雇主一次给你多少啊,肯定比我工资高,该死的,州里已经涨了,就因为这里是乡下!我真不知道……”
我底下头,灰色长裤被风衣吞掉一大半,只露出少的可怜的一部分,孩子长到那么高需要多长时间呢?我注视着那双运动鞋,那是我生日时,瓦伦纳送我的礼物……
“让我看看现场吧。”慕斯盯着我,好像这话是一尊雕像说来的,事实上,我没注意到他还在说。场面有些尴尬。
“额……好吧,嗯!走,我带你看看现场,特别诡异。”
我们越过黄线,几个小时前,一个重大的事故就发生在此地。风卷起沙子,吹进了眼睛里,我伸手搓揉。面前的骇人景象令人胆战。空气中散发着浓重的汽油味,砂石横飞,这刺鼻气味中夹带着血腥味。我的五脏六腑都在翻跟头。
“他有什么亲人吗?”我用一只手帕捂住口鼻。
“不知道呢,死者还没确认。”
一道金色的光芒飞快地划过头顶,吸引了我的注意,是它,是刚才的那只。但那魅影已消逝在天边,这时我注意到从那闪电消逝的方向,一根羽毛悠悠的飘落。
金色的舞者以极其诡异的姿态,轻轻的降落在车窗框上。莫特想到,这真是一个糟糕的舞台,不对,这真是一堆糟糕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