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作文课上,我忘记带笔了。幸好,我的书桌里有一支笔,我拿起来一看,笔尖完好无损,于是我便拿着它开始写作文了。
我写字的时候有个习惯,总喜欢咬笔,每个笔都难逃被咬,笔尾总是坑坑洼呀的,那都是我牙齿的杰作,我觉得这样很解压!
今天,我一如往常地咬笔,感觉嘴里有液体流入,但我未在意,继续写作文,一遍又一遍地润色,直到完美。
回家后,一看镜子,我发现我的嘴唇是绿色的,伸出舌头,舌头是绿色的,下巴也绿了……呜呜……这让我怎么见人呀?心里有些着急。于是我决定洗掉这些污渍。我用肥皂搓,用牙膏刷,甚至动用了刷鞋的刷子……没想到,怎么洗也洗不掉……不但洗不掉,现在我的额头,手上,都是那支笔的绿笔油!我非常懊恼,决定以后再也不用那支笔了!
我想,如果小明用这支笔写字,可能会引起同学们的注意,但也许会让他们更加喜欢他。
我送给小明一支怪笔,她拿着它,仿佛拥有了无限的创造力,写出了许多美丽的字句,让人赞叹不已。
段落2修改后:小明正在专心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