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个词对于我来说太专业了,写东西可能更贴切一些,至于以后能不能走上写作的道路尚不可知,喜欢就写啦,作为兴趣爱好也很好啊,爱因斯坦不是也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与写作最分不开的的就是阅读了,这一点没人会有异议,据说莫言是因为看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才知道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继而影响了他的写作风格,斯陀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间接导致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有多少喜欢写作的人因为看了某位作家的某篇文章,而走上了笔耕的道路,结果不知道,只要写就好了,万一梦想实现了呢? 作者通过文字表现喜怒哀乐,我们通过阅读沉浸其中,感受文字带来的魔力。小的时候课外书很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在学校定的两本杂志《好孩子画报》和《新少年》,总是看了又看,后来是《童话大王》,再后来就看小说了,那时觉得能写文章的人太厉害了,作家这个职业,用今天的说法就是高大上啊。喜欢上语文课,喜欢写作文,喜欢记日记。前一段时间收拾东西,从前的日记纸都泛黄了,看着从前自己的故事感慨万千,无法找到确切的言语来形容,这么多年都已经过去了吗?想起大学时寝室里的几个人还商定等老了要一起写自传呢,不知道这个愿望几十年以后能否实现。 文字的魅力往往超乎想像,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我们从中收益无穷,今天有更多人的加入到写作的队伍中来,写作的风格也更多元化,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也是一件幸事啊,不说了,看书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