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说的认识,我只停留在欣赏的水平上。我除了看过我们国家的四大名著以外,还看过琼瑶、金庸,梁羽生一些热门小说。
比较喜欢的还有张恨水的《金粉世家》、巴金的《家》《春》《秋》,这些以历史背景为题材的经典作品,我看了N遍。
外国的小说我喜欢看莫泊桑和欧亨利的,我比较喜欢他们的风格。
我没写过小说,也不会写小说,但是我很挑剔,一篇小说,如果开头的一段不能抓住我的眼球,我就扔掉了,再好也不会去看了。
在新浪写作时,遇到过一个出版社的编辑,他写过一篇小说《柿子红了》,只是开篇的一句话就吸引我把8万字的小说一口气读完。
他的开头是这样写的:“在我6岁的时候,我是骑着狼回家的。”
6岁的时候这么小,从哪儿回家的?为啥敢跟狼在一起?还骑着狼?带着一连串的问号,读完了小说。
他的这篇文章不是经典,也不是巨著,可能也不适宜收藏和流传。但是不能否认他很会写小说。作品阅读量很大。
当然,他找我也是向我约稿,只是我非常真诚的拒绝了他,因为我属实没写过小说。他说他看好我的小说语言,可以帮我列好大纲。并且教我怎么写。可我不争气,最终没有动笔。
印象较深的还有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那是一对贫穷的夫妻。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互相都想给对方送一个礼物。可是兜里没钱,日子过的非常拮据。这一天,在他们互相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把他祖传的金表给当了,给心爱的妻子买了一把镶钻的梳子。而妻子把她乌黑的一头秀发给卖了,给亲爱的丈夫买了一条表链。
结局让人心酸,但故事感人,结构巧妙,同时又看到了爱和温暖。
法国作家莫泊桑,也是我欣赏的小说家。《项链》写于1884年,也是他的成名作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小公务员的妻子,为了参加一个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宝石项链。没想到回来的途中丢了。她只好借钱买了项链还给朋友。为此,她整整劳苦了10年,节衣缩食,起早贪黑才把债务还清。最后才得知她的朋友借给她的是一串假的宝石项链。
全文以项链为主线,从它与各种人物的关系,写到人物的行为、语言和各种心理活动。把女主角形象写得一目了然。
7月14号那天,我们在徐州听了徐则臣的讲座。他说小说不是只看故事,而是看故事之后,能给人带来的影响有多大。
关于这一点,泰格特的作品《窗》,最具代表性。小说讲述了,两个癌症患者,住在一间病房。临窗的病人每天都把他看到的窗外各种情景,讲给另一位病人听。内容生动活泼,五彩斑斓。不久,另一位病人就萌生了丑恶的想法,那临窗的床位为什么就不能是我的呢?
于是,在一天夜里,他眼睁睁的看着临窗的病人被痰噎死,也没有替他按下求救的电铃。天亮以后,临窗的病人被推走,他成功的搬到了窗边,结果发现窗外什么都没有,只有光秃秃的一堵墙。
故事只写了1200字,可谓短小精悍。看似简单的一扇窗,却可以成为窥视内心,甄别美丑善恶的了望台。故事是讲完了,但是他给人留下的影响却是永恒的。弦外有音,意在言外。
我对小说的认识非常浅显,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不为写好小说,只为读好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