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鱼论战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存二王后
宋国是殷商后代。武王灭商之后,分封的诸侯主要是自己的姬姓同宗,如鲁、卫等国。其次是长期联盟的姜姓部族,如齐、申等国。
还有诸侯一类叫做"二王后",即前两朝遗民的国家。在周朝,宋国、杞国是夏朝和商朝的后代;在商朝,杞国、陈国是夏、舜的后代。这些诸侯在自己国内,仍旧使用其祖先做天子时期的礼乐,对周天子以客人自居,不称臣。
宋国及周边地形图
对周天子而言,这个制度有三层用意:1,保存前朝的礼乐典章,可供参考取法。2,保全先代圣王的祭祀不断绝。这些诸侯的祖先都曾是圣王,虽然桀纣无道,并不能磨灭大禹、商汤的功绩。3,提醒自己:天下非一家一姓所有,一旦天子失德,天命将会转移至新的有德之人。
“存二王后”的制度又称"存三正"或"通三统",在汉代颇有影响,并延续到后世。如曹丕接受汉献帝禅让之后,封汉献帝为"山阳公",准许其在封地内继续用汉代天子衣冠礼乐。司马炎取代曹魏,封曹奂为陈留王,食邑万户。后世篡位者的做法虽有虚伪之嫌,但毕竟为双方保留了些许体面。开创篡位必弑君的先例,是南朝宋武帝刘裕。他接受禅让之后,杀了对自己毫无威胁的晋安帝、恭帝。
明代学者王夫之批评刘裕做事太绝,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毕竟人无法保证子孙代代都如自己一般精明强干。刘裕的子孙后来也被篡位者萧道成屠戮无余。此后,篡位者必弑君,务求斩草除根,"存二王后"的古礼荡然无存。
辛亥革命,民国政府与清朝皇室谈判,准许其退位之后在其封地(颐和园)内保留尊号和制度,保护其宗庙陵寝,民国待之如外国君主等。这些条款,是特殊时代下,古礼的昙花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