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网上有一个人把自己养得几只鹦鹉卖给他人,他并知道自己的养鹦鹉是国家保护动物,买卖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这件事情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时引起社会舆论,纷纷表示法院判决不妥当,对当事人表示同情。而我对此事并不感到吃惊。
在我脑海中仍然能回忆起中央电视台12套《法制在线》栏目中的两个案列。其中一个案例是:当事人是货车司机,驾驶货车驶入一条禁止货车通行的道路,按规定该道路只有在规定时间段内才允许货车通行,然而这位货车司机驾龄浅,不清楚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细则,通过电话询问别人,对方给出的是模糊的答案,当事人就把货车开上这条道路。行驶途中,为了避让前方车辆,结果他驾驶的车辆失控,导致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七死一重伤的惨剧。法院最终判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赔款受害人家属总计640万。另一个是案例,当事人是一位年轻妇女,但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小的孩子刚出生几个月,也许是家庭负担较重,被人怂恿居然走私毒品,可是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走私,并不知道自己走私的是毒品海洛因,更不知道我国法律对走私贩卖海洛因的量刑之重,超过50克仅仅是一枚鸡蛋的重量即被判处死刑,一位年轻的母亲,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每次想到那些片段,心情都很沉重。
正是他们的遭遇使得我很害怕:我害怕自己知道的太少;我害怕自己知道的太少而吃亏;我害怕自己知道的太少而吃亏自己却并不知道。
正是带着这样一种恐惧,每当看到社会精英人士关于“区块链”、“数字资产”“比特币”的言论时,我就感到害怕,我怕自己在这一股中浪潮中吃亏,为了抵消一点这方面的担忧,我决定买一点比特币,可看到比特币的价格已经涨了那么多,又问问自己我这是不是像笑来老师说的那样在“心急火燎的随大流”。笑来老师也说过,只买自己真正懂的资产。我问自己:比特币是不是我自己真正懂的资产吗?我想不是,但是我想决心还是想随这波大流,我想,我要随的不仅仅是“比特币“这股大流,我更想随比特币背后所代表的”区块链技术“这个大流。我清楚,这个时代变化的速度之快,不会给我看得清楚想得明白的机会,我只知道许多精英说过”比特币“、”区块链“的好话,甚至连谷歌的创始人都夸过”区块链“,我能怎么办,我敢不相信他们吗?我不相信他们我又该相信谁呢?起码相信他们能给我找到一些暂时的安全感。
就算,这一次心急火燎的行为,最终是一个糟糕的结果。我想,这只不过是我为自己的认知不足而主动缴纳的“认知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