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一直到前天才开始看。第一次像着了魔似的看到46章,昨天早起看完后几章,耗时3小时18分。震撼与触动却是始终波澜壮阔,内心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你能想象出一个已经四十岁普通证劵经纪人,原本有着优渥的生活,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儿女。突然有一天他抛家弃子,不是外面有了情人,只是为了画画,为了年少时的梦。好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他,他说:“我非画不可,由不了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坏都要游,不游出来就会淹死。”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威廉· 萨默赛特·毛姆的创作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919年。
作品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贫穷的纠缠,病魔的折磨他毫不在意,只是后悔从来没有光顾过他的意识。作品表现了天才、个性与物质文明以及现代婚姻、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有着广阔的生命视角,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了犀利地解剖,混合着看客讪笑的幽默和残忍的目光。
读完本书我的感想如下:
1余生一定要找一个懂你的人过日子
面对斯朱兰突然离家出走这件事情,他的太太在乎的更多的是世俗的眼光,别人的流言蜚语,以后没有人来提供优渥的舒适的生活。她可以接受他出轨再回到他身边,却无法理解他抛弃一切只是为了追求年少的梦想,即使时常处于困顿的状态,即使要背负一切骂名,他都统统不在乎了!
一开始看到他离家出走,不由很同情他的太太,但是看了她和作者的对话,我觉得她一点也不是那个懂他的人,在那之前他们是和和美美幸福的一家人,但是她要的是物质上的豪奢,社会地位,她需要丈夫勤劳工作,提供那一切,她并不看好他画画。不愿意去面对接受丈夫内心深处真正的喜好,最后丈夫成了大画家,她也是把他的画拿来当装饰品给别人看,她自己并不能欣赏,就像是浅滩的鱼儿,根本不能体会海洋世界的波澜壮阔。
爱塔却不同,爱塔给他做饭,自己照看孩子,叫她做什么她都照做。她满足了斯朱兰对女人的要求。不要麻烦他,爱塔与他而言,不是束缚与负担,她由着他,无条件的爱着他。
她给他空间,爱他并不把他拴在身边。他没怎么画画,就在山里游荡,到小溪游泳。他坐在露台眺望泻湖,太阳落山就下到湖边,欣赏莫里岛。他去珊瑚礁钓鱼,喜欢在码头乱逛,跟土人闲聊。
他们有时一连几星期离群索居。他画画、看书,晚上天黑了,两人一起坐在廊下,抽着烟看夜色。然后爱塔生了个孩子。爱塔喜欢与他一起的生活,为他甘之若饴,陪着他在一旁默默的守护着他。
当得知他得了麻风病,她不但不害怕传染,还一直陪他走到生命的最后,即使他瞎了,即使他被疾病折磨的不成人样,她遵从他的遗愿焚烧了那副旷世杰作,即使那幅画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只因为是他说的,他的意愿。所以斯朱兰的铁石心肠在她面前似乎稍微有些动摇:泪水渗了出来,一边一滴,顺着脸颊慢慢往下滑。
2天才是孤独的
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他
对于其他人来说斯朱兰不过是个总缺钱花的海滩拾荒人。奇处只有一点,那就是他会画些荒诞不经的画儿。直到他死后多年,巴黎、柏林的画商纷纷派人来搜寻他可能失散在岛上的遗作。
很多接触过或者是有机会经手看到他的作品的人,当时并不能够理解,欣赏他的画作,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穷困,与古怪,不落俗套。等他成为知名大画家时,他们后悔不迭,与与名画财富擦肩而过,原来他们有幸遇到过一个天才画家!
幸运的是画家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默默作画,手里一攒够油彩画布钱,他就走了。大溪地好像把他迷住了,他一心渴望遁入丛林。
心知时日不多,这是他一生中最后的机会。他肯定把自己对生命的一切理解、一切顿悟都表现在画中,终于借此获得了灵魂的安宁。附身的恶魔终于驱走,他痛苦的一生都是在为这幅画做准备,随着作品的完成,那饱受折磨的孤僻灵魂终于得到满足。
“想必斯朱兰心里清楚那是件杰作。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人生已经圆满。他创造了一个自己明知很美的世界,然后出于骄傲和轻蔑,又把它销毁。”
斯朱兰着魔的是一种热切的创作欲,叫他不得安宁,逼他为了创造美东奔西走。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斯朱兰就是这种人。
3生命中真朋友不可或缺
不论是《肖申克的救赎》还是本书,真朋友在生命中占据了很大的分量,是生命的不可或缺,莫大幸运。
如果不是德克斯朱兰只怕悄悄病死,无人知晓都是有可能的,对于他那样身在他乡,居无定所,食不果腹,举目无亲的可怜追梦人。那样别说成为后世闻名的大画家,只怕徒增伤感与笑料,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恳求妻子接斯朱兰来家照顾:“可是,我求你让我接他来,不仅因为他是天才,还因为他是个人,而且又病又穷。”
德克彻底放下工作,温柔体贴地照料斯朱兰。他手很巧,把病人伺候得舒舒服服,哄他服药时有一套我怎么都料不到的狡黠。他不厌其烦,虽然收入足够自己和妻子开销,但肯定浪费不起,此时却不惜大手大脚大肆采购反季节珍馐,只为迎合斯朱兰的任性胃口。他哄他补充营养时那高明的耐性让我永生难忘。斯朱兰再无礼他也不恼,对方闹闷气他就佯装没看见,对方挑衅他就呵呵干笑。
虽然最后出现了让人痛心不已的事情,他不但不憎恶他们,还把房间让给了他们,自己搬了出来!
这一点上斯朱兰有些自私可恶不厚道。然而作为一个怪才,眼睛里只有画画的人,布兰奇与他而言只是一个模特,画完就完成了作品,再留下徒增烦恼。人性的弱点,真实残忍。
4心中有梦想,只要开始出发,年龄其他都不是限制!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我喜欢他四十七岁奔赴新世界的场景,多数人在这年纪已经安享天命。
感觉不论是济公也好,宝玉也罢,还有斯朱兰,原本都是稀松平常的凡人,平庸的和你我一样,可是等挣脱了精神的枷锁,世俗的束缚,便超凡脱俗开来。
他们对于其他一样的人是有些振聋发聩的作用,就像那句话有些人30岁,已经死了。其实对于一个勇于追求梦想的人而言感觉,年龄一切都不是障碍,只要他清楚内心真实的想法,太多的物质对他来说是束缚,名利不过过眼云烟,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其实人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摆脱条条框框束缚,摆脱现实的枷锁,追求内心想要的生活真的是很了不起。
5人源于自然,自然包容万物,也是伟大的作品创作源泉。
唯有回归自然,方能返璞归真。布辉努船长看到墙上斯朱兰的画:创世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什么的吧?是对男女人体美的礼赞,是对大自然的歌颂,崇高而漠然、优美而残忍,似乎让你在恐惧中感受到空间的无垠、时间的无尽。画里有我平时常见的树,椰树、孟加拉榕、凤凰木、鳄梨树等等,被他这么一画,感觉却不同了,仿佛它们都有了独一无二的深意,都藏着我似乎伸手就能触及却永远捉不住的奥秘。
人类的原始天性赤裸裸摆在你眼前,让你不由自主地畏惧,因为你看见了自己。
这偏僻的小岛,和欧洲家乡不同,他似乎没惹来任何嫌恶,反而博得不少同情,他的奇行怪癖总被包容。对这里的人,不管是土著还是欧洲人而言,他是条怪鱼,但大家早就对怪鱼习以为常,因此见怪不怪,这世上有的是怪人怪事,也许大溪地居民更能理解。
对于俗世来说斯朱兰是一个怪人,对于大溪地来说它就是怪鱼里的一条,它接纳包容他。人原本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悲哀的是现在人失去信仰,被迫搬离土地,忍受现代文明进步的代价,社会是进步还是倒退好呢?
6用心看才看得见
斯朱兰那副旷世杰作是在他失明快一年的时间里画成的。有些东西用眼睛看只能看到表象,更深层次的东西需要用心去体会吟听。
画的房间一坐几小时,用失明的眼睛注视自己的作品,所见的也许比他之前一辈子看到的都多。确实往往感觉很多人都是睁眼瞎,明明有一双眼睛却视而不见自然的美好,生命的美妙。
爱塔告诉作者,斯朱兰从不抱怨命运,从没有沮丧过。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的心智都恬静安详。
他似乎终于把内心世界完全展露出来,他默默作画,心知时日不多,这是他一生中最后的机会。他肯定把自己对生命的一切理解、一切顿悟都表现在画中,终于借此获得了灵魂的安宁。附身的恶魔终于驱走,他痛苦的一生都是在为这幅画做准备,随着作品的完成,那饱受折磨的孤僻灵魂终安歇。他愿意死,因为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身体的男女,既属于大地,又超脱尘寰。他们由泥土捏成,似乎还保留着泥土的气息。
7成功与否在于你怎样定义?想要什么样的人生?
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代表着世俗的得失与利益,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斯特里克兰夫人所引以为傲的豪奢、社会地位。
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其实毛姆也没有给出定论,他给我们留下思考的余地: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书籍后半部分短暂出场的布鲁诺船长,说了这么一句话:“我不是告诉你了,从某一个角度讲,我也是个艺术家吗?我在自己身上也深深感到激励着他的那种热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如果说月亮代表理想,六便士喻指俗世追求,无论是金钱、名望还是其他,没有哪个更优越,重要的是你要的是什么?
仰望月亮的人,并没有比好好生活过日子的人更清高。能够现世安稳,经得起平淡,好好过日子的人也未必比仰望月亮的人蹉跎岁月。
不知道亚拉伯罕是否真的糟蹋了他的人生。做你最想做的,生活在你喜欢的环境中,求得内心安宁,就是糟蹋自己的人生?
成为年入过万的知名外科医生,娶个美娇娘,就是成功?我想这你对社会、对个人的要求?
8人往往不是自己渴望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
我们生活在滚滚红尘里,生而为人背负了太多责任义务,在有限的时间里,出生上学毕业工作结婚,被迫于忙于生计,不是没有梦想,只是现实更残酷,可能没有时间去想,而是被生活追赶着拼命向钱看,努力赚钱养家,工作的意义不是为了梦想价值,更多的是被房子车子拴住,不管你愿不愿意,不是吗?
我们得直面现实,想要月亮,必须先铆足了劲儿去赚六便士,等一切都忙的差不多的时候,年龄估计已经40以上了,被岁月消耗的激情,被生活磨砺的曾经心里儿时的梦想怕是早已经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再回首往事随风飘散,真的猛士才能够像斯朱兰一样,挥刀合理的过去的一切,只为了梦想出发,而我们却是俗人,即使被触动了,谁能够勇敢的抛下一切责任义务,自私的轻装前行呢?怕是会被良心折磨止步不前了?
三强烈推荐阅读本书,相信它值得你的宝贵时间。在夜深人静,或者独处的时候,或者彷徨迷茫低落的时刻。
优美段落:
我住在一座环礁岛上,那是一条环绕着泻湖的狭长陆地。那里的美,美在碧海蓝天、泻湖缤纷变幻的色彩、椰树摇曳生姿的风情。而斯朱兰的住处美得像伊甸园。啊,真希望我能让你看见那地方的魅力,那座遗世独立的田园,抬头是一片蓝天,周围是苍郁茂盛的树木。那是色彩的盛宴,芳香而清凉,无法用语言描绘那人间天堂。他就住在那儿,不问世事,也被世界遗忘。
提娅哈,父亲以这种芬芳的白花为她命名。这种花儿只要你闻过,无论你漫游多远,最终都会把你拉回大溪地。提娅哈清楚地记得斯朱兰。
斯朱兰这里却没有一丝声息,夜间开放的白花使空气暗香浮动。那夜美得让灵魂似乎难以忍受躯体的牢笼,感觉自己随时要浮到飘渺的虚空,死神竟有挚友般亲切的面容
我抬头望见这座岛的轮廓,心里刹那间明白,这就是我终生追寻的地方。船驶近时,我感觉小岛似曾相识。有时我随便走着,觉得周围什么都很亲切。我发誓自己曾经在这里生活过。”
医生亚拉博罕了奇异的变化。那种无以名状的感觉,他说像一道闪电,然后觉得比喻不够恰当,改口说像得了天启。他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忽然感觉到狂喜,感觉到妙不可言的自由。他无比惬意。
个性?我觉得看到另一种生活方式更有意义,略加思索就抛弃事业和前途,很需要个性。断然走出这一步而永不后悔,更需要个性。
灰蒙蒙的大海在凛冽的北风下白沫飞溅,他凝望着再也不能相见的法国海岸渐渐淡出视野,他的风度堪称豪迈,他的灵魂堪称无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