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想剪头发了,一直没下得了决心,农历二月的第一天,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心愿。
我是一个喜欢短发的女生。
路上的短发女生总能让我多看几眼,自己的短发再丑,也还是欢喜。
从小到大,我都不会给自己扎头发,现在也是。记忆中一直是短发,直到高中最长的头发是那种类似学生头的沙宣。
大学里,慢慢留了长发,先烫了梨花头,不到一年索性又变回了短碎发,再长长又变回了沙宣……如此循环,能从那以后的沙宣留到现在的长发,实属不易。
可我还是剪了。
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可自从辛亥革命把满清的辫子剪掉之后,头发好像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对我来说,头发乃身外之物。
室友听了我完剪头发从来不心疼的话之后,如此评价。
三天之内,我的头发先剪成齐脖子的,隔一天戴了假发,短短的波波头,亲朋好友的反应几乎都是“你疯了吗?”“你是受什么刺激了吗?”“你真能折腾!”……虽然真相是,我只是戴上了短短的假发。
大概也有人暗暗想,这家伙是不是分手了?(可是他们肯定也在安慰自己,这明明还是个正被爱情滋润的幸福小女生啊……)诸如此类的,我一点也不儿也不奇怪。
换个发型,总能换个心情。
所以很多女生在失恋之后就选择剪头发,由长到短的头发,代表着一段恋情的结束和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三千烦恼丝没了,烦恼好像也没了。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你还是会在某个瞬间想起种种过往,在梳头发的时候,不自觉地捋一下,待手落空,才如梦初醒。
2.
当一个男生对一个女生说“我更喜欢你长发的样子。”
这是多么温柔的命令。
女生会为了这句话尽心呵护她的头发,飘逸的秀发让她自信满满,因为他喜欢这样的自己。
可是她看自己长发的样子,已经看烦了。为了这句话,她还是留着长发。
“女为悦己者容”,我一直觉得应该是“女为己悦者容”。曾和朋友争辩,女生会为了喜欢自己的人而打扮自己吗?除非她也喜欢那个人。倒不如为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而打扮自己。她说,“悦”是使动用法。那就变成了女生会为那个让自己喜欢的男生而打扮自己。
不论怎么说,都不是“女为己容”。
无论是喜欢自己的,还是自己喜欢的,都没有必要为了他或他去打扮自己,除非你愿意。
爱需要取悦,但爱不是取悦。
所以如果不喜欢长发,就剪短发吧。
头发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