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时我的目光就被这本书吸引了。
《亚特兰蒂斯》是一部科幻小说,它是来自于美国的A.G.Riddle所写。一部科幻小说对于充满好奇心的我来说是十分新奇的。
这部小说的男主角叫大卫,女主角叫凯特。凯特的工作是一名医生,大卫是一名特务。在里面出现了一种武器叫“钟”,它只是长着钟的形状,但效果却和钟大不相同。“钟”来自一个叫亚特兰蒂斯的遗迹。亚特兰蒂斯是一个外星人的遗迹,它在南极在里面还有一个“钟”,只有拥有外星人的基因的生物才可以不受钟的影响——正是因为有这个作用坏人就想利用“钟”,他们不受“钟”的影响,所以他们自认为他们的基因是高贵的,他们想把“钟”的钟声传遍世界,这样的话,那么世界上除了和他们有相同基因的人其余的都会死亡。大卫正好接到了一个任务——阻止坏人们使用“钟”。
整个过程中大卫有朋友死去,有上司叛变,在途中大卫认识了华纳,便与她一起踏上了阻止坏人使用“钟”历程中。中间过程中充满了尔虞我诈,在人生命的最后一刻人为了让自己活命不择手段。再整个过程中没有人可以相信,除了自己。最后大卫用自己的生命阻止了坏人使用“钟”。
当我看完这本小说时,我的内心充满了震撼,这本科幻小说并不像其他科幻小说全部都是虚幻的,其中也有许多是真实的。
我在这本书里主角大卫身上明白了:只要坚信自己可以,努力去做,放手去博,就可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