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州司法关某,有佣妇人姓钮。关给其衣食,以充驱使。年长,谓之租婆,并有一孙,名万儿,年五六岁,同来。关氏妻亦有小男,名封六,大小相类。关妻男常与租婆孙同戏,每封六新制衣,必易其故者与万儿。一旦,钮婆忽怒曰:“皆是小儿,何贵何贱?而彼衣皆新,而我儿得其旧!”甚不平也。关妻问曰:“此吾子,尔孙仆隶耳。吾念其与吾子年龄类,故以衣之,奈何不知分理?自此故衣亦不复得矣!”钮婆笑曰:“二子何异也?”关妻又曰:“仆隶那与好人同。”钮婆曰:“审不同?某请试之。”遂引封六及其孙悉纳于裙下,著地按之。关妻惊起夺之,两子悉为钮婆之孙,形状衣服皆一,不可辨。乃曰:“此即同矣!”关妻大惧,即与司法同祈请恳至,曰:“不意神人在此。”自此,一家敬事,不敢以旧礼相得待矣。良久,又以二子致裙下按之,即各复本矣。关氏乃移别室居钮婆,厚待之,不复使役。
积年,关氏颇厌怠,私欲害之。令妻以酒醉之,司法伏户下,以䦆击之,正中其脑,有声而倒。视之,乃栗木,长数尺。夫妻大喜,命斧斫而焚之。适尽,钮婆自室中出曰:“何郎君戏之酷也?”言笑如前,殊不介意。郓州之人知之,关不得已,将白于观察使。入见次,忽有一关司法,已见使具说,形状无异。关遂归,及到家,堂前已有一关司法先归矣。妻子莫能辨之,又哀祈钮婆。涕泣拜请,良久渐相近,却成一人,自此其家不复有加害之意。至数十年,尚在关氏之家,亦无患耳。
郓州(即东平郡,治所在今山东郓城县)一个姓关的法曹参军(司法即法曹参军),雇佣了一个姓钮的妇人。钮妇给关家帮佣,关家则包了她的衣食。钮妇年纪大了,关家人称她为妞婆,她还有个叫万儿的孙子,才五六岁,也带到关家。关家有个叫封六的小儿子,与万儿差不多大。封六常和万儿一起玩耍,每次关妻给封六做了新衣服,就会将旧衣服给万儿。
一天,钮婆忽然生气地说:“都是小孩,为何要分贵贱,他的衣服全是新的,我的孙子就只能穿旧衣!”神色极为不高兴。
关妻说:“封六是我儿子,你的孙子只是个奴仆而已。我想着他跟我儿子年龄差不多,所以才给他衣服。你怎么蛮不讲理?从现在起,旧衣服也得不到了!”
钮婆笑着说:“两个小孩有啥不同?”
关妻说:“仆隶怎能与主人一样?”
钮婆说:“真的不一样么?我来试试看。”于是将封六和万儿都拉到她裙子里,把他们按在地上。关妻吃惊地站起来抢夺,两个小孩都变成了万儿,相貌衣服都一模一样,无法分别。钮婆又说:“这样就一样了。”
关妻大惊,就和关司法一起向钮婆恳切地祈求,说:“没想到神人在这里。”从此,一家人对钮婆十分尊敬,不敢再把她当奴仆对待。过了很久,钮婆又将两个小孩放在裙里按压,就恢复了本来的样子。关家就将钮婆安置在另外的房间里,厚待她,也不让她再做佣人的事了。
过了几年,关家人非常厌恶懈怠了,想暗中加害钮婆,就叫关妻灌醉她,关司法藏在门外,用镐头打她,正好打中脑袋,钮婆应声倒下,定睛一看,原来是段几尺长的栗木。夫妻两人大喜,用斧子砍碎后又焚烧了木头。刚烧完,钮婆就从房中出来,说:“郎君开的这个玩笑太残忍了。”谈笑的样子跟以前一样,似乎完全不介意。
郓州的人知道了此事,关司法迫不得已,就要去向观察使自首。进去要见观察使时,忽见有一个关司法已经到了,正在跟观察使说话,长得跟关司法完全一样,关司法就回家了。
等他到家时,只见堂屋里已经有一个关司法先回来了。妻子也不能分别谁是真的,一家人又向钮婆哀求,哭着跪地恳求。过了很久,两个关司法互相靠近,渐渐融合成一个人,从此关家再也没有加害钮婆的想法了。过了几十年,钮婆还住在关家,也没给关家带来什么祸患。
《灵怪集》是张荐撰写,此书虽为志怪,但文采富赡,笔力纵恣,是唐代小说后期中的较好作品。
《关司法》即出自《灵怪集》,载于《太平广记》卷二百八十六,“幻术”类。本文通过钮婆的故事,实质上提出了一个平等的问题,曲折地表达了对唐代等级森严的社会现状的反抗,关氏夫妻用十分残忍的手段加害钮婆,钮婆却不计前嫌,也非常大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