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大河,波浪宽........”闹铃响了。
我闭着眼睛,摸寻手机,费力把眼睛眯起一条缝,好让自己能在手机上选择十分钟后再响铃的选项。这一套动作重复了三次之后,我终于艰难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今天是鹏鹏和小沐的婚礼,我看了一眼酒店镜子前挂的两套衣服,一件红色小礼服,礼服旁边挂的是套黑色运动套装。我直直的看着,看了太久,瞳孔都开始变化,最后这两套衣服在视线里变得模糊。
一条简讯的提示音把我从空洞的发呆中拉回来。是老李发来的,让我抓紧时间收拾,四十分钟后来接我。我没有回复。
下床,洗澡,化妆。然后来到镜子前,该换衣服了,我看了下时间,距离收到老李短信已经过去了30分钟。
“宁哥,你说等咱们结婚的时候,你想要什么颜色的婚纱呀? ”
“主婚纱要白色的,敬酒红色的,我穿红色好看,但红色做主婚纱总觉得不伦不类的哎。”
“哈哈,那听你的,不过我家宁哥,穿什么都是好看的,宁哥是仙女。”
两分钟后我把红色礼服留在了酒店,拖着行李从侧门叫了辆去火车站的专车。老李这人不像我们几个,做事极为靠谱。如果她跟你说还有四十分钟到,那你35分钟后到约好的地方,一定可以见到她。
既然决定跑路,还是干净利索点好,就不要与敌方正面交火增加不必要的火力的消耗。
要去的地方没有高铁没有动车,一天就这一班绿皮火车。
火车开动,我看着窗外的风景想,余欢说的没错,今天是个阳光明媚还有阵阵微风的好日子。适合举行婚礼。
声音提示,收到了一条新简讯。老李发来的,“一路顺风,到了记得报平安给我们。”我回了个“好”。锁上了手机屏幕,将头斜抵着火车的窗子,闭上眼睛,这样可以接收到更多的阳光。
我和余欢有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可以一起去最贫困的地方支教,花上三年的时间,浇灌哪怕最微弱的希望。余欢食言了,他没能和我一起完成这个愿望。但我不能学他,自言自语:“在路上了。”
两年前,我相亲认识了鹏鹏,那时候的我已经在青春的尾巴上了,眼角开始有细纹,熬夜喝多少咖啡也撑不过12点。不再吃麻辣烫土豆粉,化妆品也由补水功效换成了紧致。
眼见周围姑娘跟下饺子似得结婚生娃,老娘再也淡定不起来。逢人聊天超过五句就开始说家里姑娘不小却还没有男朋友,这样一来,我迅速得到了广大亲朋好友的特殊照顾和关爱。大量的相亲饭局向我袭来,最密集的时候一周要相亲三到四次。
认识鹏鹏那天,是周三下午,刚好都不加班就约着一起吃个饭。可能是人生轨迹相似,又饱受相亲折磨,我和鹏鹏初次见面就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但我们也都非常确定只有惺惺相惜,没有半点爱情火星子,更别说火苗了。
因为认识了鹏鹏,我第一次领会到一见钟情的除了爱情也同样可以发生在友情上。为了挣脱各自老娘逼婚的魔爪,我俩仿佛抓住救命稻草般默契的把彼此当成抵御相亲的挡箭牌。那时我们也曾经感叹过,要是能有哪怕几毫安的电流的感觉,也会欢天喜地在一起的。毕竟我们都过了疯狂迷信爱情的年纪,也疲于寻找。但可惜,我们又都是有那么点独立思想的人,就算是凑合也要定个标准。
在我和鹏鹏鬼混的两个月后,有天他告诉我准备跟着哥们的户外队出去散散心,他斜眼看见我表演痕迹非常明显的可怜表情,还是大发慈悲的决定带上我这块绊脚石。户外队队长就是是鹏鹏的大学同学也是情比金坚的好兄弟--余欢
不管我怎么磨磨唧唧的说了那么多有的没的,余欢得名字还是要出现的。所有人看到这,也都猜得出,他就是我的男主角。
可我写不好关于他,每次提起与他的往事就变得语无伦次。
对于一个故事来说,余欢作为其中重要人物,按道理,我该描写他的样子,哪怕只是大概的轮廓,然后介绍他的性格,他的工作,他的迷人之处,我们怎么互相勾搭,又是怎么第一次牵手接吻滚床单的。
可遗憾的是,就算哪天我成了文学泰斗文笔功力了得,也还是写不出他的英俊与才华横溢。就算我有世界上最智能的画笔,也画不出他星空般双眸的万分之一。
当我决定做个说故事的人,他在我心海里第一个升起。而我却迟迟无法为他落笔,是因为我的文字用在他身上是无力的没有生气的。每当我想起他,他就出现在我眼前,微笑的看着我,蛊惑人心,我必沉迷其中,再无心把任何事继续。
所以只能言简意赅了,大概就是,起始于我贪恋他的美色,继续于他爱我的独特。我们恋爱了,于是一年不再有四季,万物复苏,草长莺飞,所有的花绽放,且无落期。白日阳光和煦,夜晚星空万里。
他问了我结婚婚纱要什么颜色的,我说主婚纱白色,敬酒穿红色的。
他告诉我,他娶我的日子会是无比晴朗的,天上会有大朵的云,微风会是甜的,阳光有淡淡的金色,天是湛蓝湛蓝的。我穿着白色的婚纱说我愿意,红色的礼服与他跳一支欢快的舞。
在我遇见余欢半年之后,鹏鹏找到了他的小沐,我们四个大龄青年相似互补又都懂珍惜知足。余欢和鹏鹏兄弟情深,我与小沐姐妹意长。在我们无论灵魂还是肉体都足够了解后还是无比坚定的爱着对方的时候,我们决定用婚姻的束缚为彼此余生献礼。
计划先一起自驾旅游,回来在一起举办婚礼,最好还能一起生个孩子,同性就结为手足,有男有女就从小培养下青梅竹马然后发展个举案齐眉。
我们虔诚的以为,生活让我们在彼此生命中都姗姗来迟是为了让我们懂得珍惜然后长长久久。
可是没有
自驾游,余欢没跟我们一起回来。
....
其实,我用了很长时间才让自己明白,余欢没有和我们一起回来。他们告诉我,我们旅游的途中,在盘山路上遭遇货车司机疲劳驾驶追尾,我是记得我和余欢坐在后排的。
我最后一次感受到他的温度,心跳和呼吸就是在一辆车的后排座上,他紧紧 紧紧的抱着我,他太用力了,我就碎在了他的怀里,并且再也没有被修补好。而他却没对此事负责。
小沐伤的很重,右腿失去了知觉,在大家全力帮我恢复记忆的同时也在全力帮她做康复训练,恢复的几率还是很大的,只是还需要时间等待幸运发生在小沐身上。
鹏鹏还是决定按照原计划迎娶小沐,小沐也不介意自己不能在婚礼上和爱人跳舞。他们坚决要在约定好的日子举行婚礼。大概因为,日子是余欢选的,余欢说那天会是无比晴朗的,天上会有大朵的云,微风会是甜的,阳光有淡淡的金色,天是湛蓝湛蓝的。
他们对我说,别勉强自己,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触景伤情就别来了。我在他们婚礼的日子,也曾经是我婚礼日子的前天,收拾好去支教的行李,取了早已定制好的红色礼服,入住在余欢选好的酒店。
我对自己说,如果我有勇气穿上红色的礼服,就去参加鹏鹏和小沐的婚礼。
火车已经开出了城区,刚从一座隧道穿过,窗外的风景也从高楼林立变成漫山遍野的草木莺啼。婚礼上的鹏鹏和小沐大概已经互换了戒指,也说了“我愿意”
我看着玻璃上浮出的模糊的自己,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我怕你会听到我说想你,我又怕你听不到。
“为什么叫余欢”
“遇到你之前是爸爸妈妈希望我此生多些欢乐,遇到你之后是希望可以陪你把余生里的苦都化成甜,愁也变成欢”
火车继续向前开着,窗外是他曾对我讲过的景色。
而我,现在没有他了。
那么,“余欢”的含义对于我来说也就不同了。
余欢---没有你了的余生,无悲亦无欢。
……
故事不是我的,余欢当然也不是。但想念是我的,“我好想你”是真的。
夜很深了,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了,愿长夜无梦,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