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变成一件放弃的物品,是多么可怕又多么可悲的事情。既然是一件放弃的物品,品质自然不好。当生命都可以变成一件物品,生命诚可贵、生命是无价的、生命无可替代的,统统都是伪命题。
近日有报道称,四川一农民邵某生第三胎,一男童,因经济条件无法抚养而被同乡领走,一年后孩子被查出肺病又被送回,但遭亲生父母拒绝。如今,孩子已5岁,却一直活在双方“抱走、退回、拒收、再退回、再拒收”的推诿中,重疾缠身,基本处于无治疗状态。看到这一消息,无数的网友义愤填膺,替孩子感到不公。
“孩子,是别人手里的商品”,这一点相信无人不恨却又总无法杜绝,拐卖儿童便是极端的例子,可连父母都可以把孩子当成一件商品来看待,天理难容。
孩子生下来,你无法赡养也算了,你却把孩子拱手相让,看着很伟大,弥补了一个需要男孩的家庭的遗憾。可是,连亲生父母都不管不顾的孩子,命运注定是多舛的,在他们眼里,孩子已不再是孩子。领养人,领养后,有责任与义务去抚养孩子,无论孩子怎么样。发现孩子患肺病后,开始后悔领养,又退回。天啊,孩子都被你们如此踢皮球般的对待,你们那良心难道一丝丝的疼痛都没有?你们配做父母?配做领养人?或许,连人都不配做!
弃婴行为,是近几年屡见不鲜的现象。被抛弃的原因,或许是新生儿先天有病,或许是女婴,或许是无力抚养,又或许是未婚先育而怕被耻笑……无论是何种原因,都不是弃婴的理由---无论从伦理还是法律上!
近日,东莞厚街镇的凤山公园里,民警发现有一弃婴,弃婴的原因,在婴儿车的一纸千字左右的留言里写得一清二楚:2017年年中,一对父母生下了一可爱的孩子,欣喜万分。可不久,孩子被查出有癫痫脑病,一下子他们全家人乐极生悲。刚开始半年,全程配合治疗,花光了所有积蓄,倾尽所有也想孩子病能痊愈。孩子需要做康复治疗,可高昂的费用他们无法承受,便出此政策,希望福利机构能把婴儿收养治疗。因为孩子病情随时发作,故该母亲在纸条是把给孩子喂药的分量、注意事项写得一清二楚,还提示如何做才能使孩子舒服、给孩子最少的伤害。留言里的原话,看哭了不少网友,句句戳心:
是啊,我们对于孩子的未来,已无能为力,多么希望有人能收留孩子,给孩子应有的治疗。我们看到了这对父母对孩子治疗的绝望,却仍充满着爱与关怀。可是,孩子有病就应该遗弃吗?孩子有病,得治!可这对父母却用这样决绝的方式让孩子获得社会的求助,实属不妥,已经触犯了刑法,若从严查处,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去年,名为小可一名孩子出生后发现患有先天性肛门闭锁和先天性心脏病。其父母在带着他到医院做了肛门造瘘手术后,发现效果并不理想。之后,小可被遗弃到了县人民医院门口,后由县福利院接收抚养。
去年,在济南一移动营业厅门前,一商户发现了一名两三个月大的弃婴。婴儿被放在箱子内,里有一纸条说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
另有报道称,山东日照在17年上半年收留的9名弃婴,无一不是身患疾病,有些甚至是重疾,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
类似的报道还有很多,但没有人愿意看见,可这个社会又不得不面对。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是啊,刑法都明文规定了弃婴会受到的惩罚,可所有弃婴的父母都置若罔闻、无视法律的存在。诚然,我们可以理解他们在为孩子治病可深陷债务的那种绝望,可以理解他们对孩子带给他们黑暗未来的无奈,也可以理解他们在弃婴时表达的对孩子的无能为力的爱,可是理解不等于可以如此做!法律更不能理解!也不必理解!孩子有病,任何的父母都心力交瘁、甚至无数次的痛苦绝望,可是偏偏你们就放弃了孩子的治疗,把责任活脱脱的推给社会!这毕竟是有生命的孩子,不是物品!减掉一时的痛楚,却换来一辈子的不安,何必呢?
孩子有病,需要救援,我们可以能过正常的求助途径获助,比如用轻松筹、慈善组织、福利医院,甚至是政府部门。只要你们的求助途径找到了,社会总会有热心人士帮忙共渡难关,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把孩子当成物品放弃的那些父母,或许在放弃孩子的那一刻起,就准备好尽他们一生的为孩子赎罪、为他们自己的行为忏悔。然而,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