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是谁?名企?名人?还是姓乔名丹?
这得从2000年说起,在福建晋江,有一家叫"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寻思着这名儿和商标太山炮,这让厂以后怎么在外面混,怎么和外国小伙伴玩耍!
想换个炫酷又有逼格的名字和商标,遂将眼光瞄向国际,由于自家是从事体育用品生产和销售的,所以国际上在中国也出名的体育明星,数数就那么几个。
技术好又帅又炫酷,粉丝无数的乔丹自然成了首选,这对于这个日用品二厂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商机,要名头有名头,要影响力有影响力,广告代言费都省了。
一石群鸟,简直不要太机智!
那时候政策对于这样的商标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乔丹”和“飞人”商标等都给通过了。
嘿,得来全不费功夫!
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厂,在用上“乔丹”的名头之后,品牌销售一路高歌猛进,走上人生道路的巅峰!
聪明的人就是有眼光,为了保护自己公司在品牌上的标识度,干脆把“QIAODAN”、“桥丹”、“侨丹”“乔丹王”23号球衣等好多个名字和商标注册了,全线作战!
品牌和销量两手抓!
在各个城市开了很多家“乔丹”体育用品店,手下有八万多名员工。
与鸿星尔克、安踏、361、匹克并列,获城镇初高中生运动首选五大天王!
谁拥有这个品牌的鞋子再配上美特斯邦威或者森马以纯真维斯,就是校园时尚icon,引领潮流!
公司做大了,有影响力了,有钱的人都是寂寞的,那就寻找小伙伴来跟我共同分担这份荣耀与孤寂。
怎么玩呢,那就筹备上市吧,各方条件聚齐,就差一股东风了。
然而本该吹起的东风没来,真迈克尔.乔丹来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审委员会告“乔丹”损害了姓名权,利用知名度,从而商业上获利,本人并没有授权,我要维权!
没经过我同意就用我名字挣钱,你这算盘打得真溜!
然鹅,14年商标委觉得这种申请撤销我国著名品牌的商标,不同意。他在我国用这名字,没毛病!
誓要将自己名字拿回来的迈克尔.乔丹怒了,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诉讼,维持原判。向高院上诉,驳回。
这官司都打到这了,难道就算了吗?不行呀,这前面八十难都走过来了,不差这一难。
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觉得这事闹大了,怎样才公正,既要保护名企,又要对名人有个交代,还要顾及社会后续类似案件影响,这事不好做呀,那就先开庭审但不宣判。
在各方调研开会讨论举证质证后,最高院终于在昨天宣判。
迈克尔.乔丹对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乔丹体育的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的中文“乔丹”姓名权,违反商标法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应予以撤销撤销。
相关证据虽然可以证明“乔丹”在我国具有广泛的知名度,但不足以证明“QIAODAN”就是指迈克尔·乔丹,也不足以证明“QIAODAN”与迈克尔·乔丹建立了稳定的关系,因此,迈克尔·乔丹对“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
对这个结果,迈克尔.乔丹喜大普奔,几经周折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名字。
而旁边的Air jordan慌了,赶紧向天朝网络大军举起手,请不要乱放枪,我是良民,真·合作款!
“乔丹”商标争议案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除了当事人一方是著名篮球明星乔丹之外,最重要的是,“乔丹”商标案背后关系的不只是外国名人在华姓名权的保护问题,还关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使用外国名人的姓名注册商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产生消费联想,造成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以及产品与名人之间关联性的混淆误认,认为是名人代言或经营的商品而购买。
这对以后遇到类似外国名人姓名权保护的司法案件的审理以及类似商标注册受理都会产生一种潜在的指导和参考作用,尽可能避免这类争议案件的再次发生,特别是国内还有不少类似“乔丹”的品牌,都有可能面临商标侵权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