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7岁,他8岁。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同一颗纯真的心。学校里发书了,我记得,是一册封面花哨的书,不知是叫【长袜子皮皮】还是【小辫子丫丫】。我没有买,他买了,书里夹着精美的书签。我问他:“你送我好不好?”他看着我,眼神坚定:“好!”那书签着实漂亮,背面还印着字:
“亲爱的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爱你的__”
第二天。
他来找我,支支吾吾地递上书签。我一看那样子就知道有不对劲,接过书签一看,背面已被填得满满当当:
亲爱的【横线上写着我的名字】:
【因为你狠(错别字)暴力,所以我喜欢你(没加句号)】
爱你的 【横线上写着他的名字】
因为这封【情书】,我在操场上“追杀”了他一个下午。
【这是一个关于初恋的故事。也许在你的生命中,有一个人你会一生记得TA,根本无法忘掉;也许一个人TA会一生记得你,你却无法知道TA是谁。或许过去藏着许多秘密的拐角在你那里是模糊甚至忘却的,而在另一个人那里却是刻骨铭心。我一直以为初恋不是爱,起码不懂爱,可如今想来爱又何必要懂呢?最是初恋时的爱,才能让人惦记,想念,不忘却。更或许只有初恋才是爱,因为不懂,所以才废了心思,用尽情思。】
【这是我的真实故事,请在留言处写下你关于初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