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
大成初中的时候喜欢上我们初中班里的语文课代表魏紫薇,直到高中毕业高考结束才表白,前后四年?还是五年?我也算不清,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高考结束的那年夏天,对于大成而言,热烈而欢快。高考结束以后,我们组团去初中班主任家玩,当时大成,丁超,高昂和我考的都不好,但还是厚着脸皮去了。因为这次聚会是大成组织,我们几个完全是去打酱油的。大成如愿以偿的见到了他暗恋四年?五年?额,总之就是好几年,的女神~
一个礼拜后,大成约紫薇女神去森林公园,女神破天荒的同意了,结果大成死活拉上了我们这一帮朋友一起去,一路上四男一女的奇怪阵容,整整尴尬了一天。
晚上回来大成把紫薇送回家,完事了以后我们几个在大排档喝酒,给大成做战斗总结。
总结到最后是,我们几个人一口一个怂逼的骂大成。大成被骂的面红耳赤。
这时候紫薇给大成打来了电话,电话里紫薇问大成,接下来四年打算在哪度过。
我们三个旁观者,屏息凝神的看着大成在电话里一副人生导师的样子,说,你想去哪呢?
我也没主意呢,想请你给我个建议。紫薇怯生生的在电话那头跟大成说着。我简直能想象到电话那头不经世事的乖乖女紧紧握着电话听筒,和手心冒出的虚汗。
紫薇花,喜暖湿气候,喜光,适合南方城市,而且你也有传说中的南方女子的温柔和善良。你该往南方去。大成在动用了上亿脑细胞后,为他十八岁时爱上的姑娘指了这条路。
后来,紫薇去了浙江。
而大成,去了哈尔滨。我想骂大成是傻逼,话到嘴边,又变成了,大成你真爷们!
大成说,他本来就打算去北方,他无法保证自己对紫薇保有更长久的爱,他无法为了一己私欲带着一个十八岁的姑娘远走严寒他乡。紫薇注定是南方的小家碧玉。
爱情起码有个奋不顾身,这个连爱情都算不上的故事,大成怕他为姑娘扑了个奋不顾身,就让姑娘扑了个空。
故事二
高昂是个胖子,饭量很大的那种。他经常跟别人解释,他是壮,不是胖。还有就是高昂篮球打的很好。又高又壮的那种。
刚上大学,军训结束的篮球友谊赛上,高昂的大前锋拿了全场最高分。惹得那些晒得黑不溜秋的大一妹子,欢呼雀跃。一个礼拜后,真的有个妹子跟他表白了,妹子也胖胖的,长得就像SHE里面的那个胖胖的。
妹子表白的方式很含蓄,通过同学要到了高昂的微信,加了好友,朋友圈里点了一番赞后,突然有一天给高昂发信息:我喜欢你打篮球的样子,很阳光,能做个朋友么?
高昂油腔滑调的回复到,好呀,做女朋友我也不会介意,我还是单身。
结果女孩兴奋的一夜没睡,第二天约高昂去看电影。高昂去了,看了电影,吃了饭,回学校的路上,妹子以为是郎有情妾有意的事,结果高昂掉链子了。
高昂编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信的借口,我爸妈不让我在学校处对象,他们说那不长久,而且我还没有做好照顾你一生的准备,我不想浪费我们的青春。
我后来问高昂,当时为什么不答应呢?女孩有什么不符合条件的地方?
高昂的回答是,那时候刚进大学,就打了一场球,就有妹子来投怀送抱,觉得以后的戏一定更精彩,不能就这样刚开场就被一个女人把整场戏终结了。
高昂继续说,现在的女朋友,也就是蝶,是大一快结束的时候认识的,蝶真的和小胖妞比哪哪都比不上。我以为能等到更好的,那时候眼看着自己就变成学长,再这样玩下去也没什么乐趣,就将就了一个。蝶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也还算幸福。
不后悔?
不后悔的是孙子,额,这事别和蝶说。那时候和我有暧昧的女生,蝶在里面只能算是中下,可能是缘分吧,马上大学四年就结束,也算有个念想。
说不上缘分,也算不上遗憾,只是最后陪在我身边的人不是你,换成了另一个同样却又不同的另一份快乐。
故事三
大学城里,一般文科学校都会被称为理科学校的后宫。丁超是理科男,大学联谊的时候,认识了隔壁文科院系的王瑜。丁超和王瑜是高中校友,一所高中教室上下楼层,没见过面的那种。联谊会上互留了联系方式。
认识了王瑜,丁超就认定终于找到了可以耍流氓的对象。
之前朋友聚餐,我见过王瑜一面,八分女,长相中上,学舞蹈,身材也好。学校里追王瑜的人应该很多。
一次老乡聚会,几个淮南老乡不怀好意的给王瑜敬酒,丁超看不下去了,当时也仗着自己酒量不错,就一个劲的帮王瑜挡酒,本来想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样板戏。结果喝成了孙子。
结束了以后,几个老乡要把王瑜送回学校,王瑜死活都不跟他们走,坚持扶着丁超,寸步不离。最后几个老乡实在没办法,愤愤的走了。
路灯下,王瑜紧紧的拉着丁超,这时候丁超下垂的一只手突然搂住王瑜,没有中心的头,架在王瑜的肩膀上,丁超费力的调转了一下中心,嘴巴贴着王瑜的耳朵,我喜欢你,我要非礼你!
王瑜没好气的说,你个傻逼,下次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后来两个人在一起了。
上次王瑜去合肥,回来的时候让丁超去淮南车站接她。提前一天,丁超询问了她返程的车次,丁超坐了夜车赶到合肥,第二天坐着和王瑜一起返程的火车,火车上丁超打电话给王瑜,问她饿了么,王瑜说饿,好饿,想吃慕斯蛋糕。
丁超真的拿着一盒慕斯蛋糕出现在王瑜的车厢里,说,我就知道你赶车会忘记吃早饭,所以给你送早餐来了。
爱一个人的时候,你自己都没有吃早餐的习惯,还会给对方送去一份早饭。
插叙:
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傍晚下起了小雨,老高,丁超和我,坐在B市区的饭馆里点菜,我对面坐着另一拨刚从嘉年华里出来的美女游客。正当我往对面抛着媚眼的时候,高昂用手杵了我一下。低声对我说,老周,我们兜里一共只有五十块钱了,你看看这菜单。我收回了猥琐的目光,盯着菜单,我操,一份西红柿炒蛋要二十四?这他妈能玩?
老板热情的上了餐具和茶水,丁超给高昂和我使了个眼色。老板转身去前台的时候,我们个狼狈的跑出了饭店。
高昂一边跑一边叫,真他妈丢人,真他妈丢人,哎操,我可乐拉在饭店里了,哎操,我饿死了,哎操,这能玩啊!
找了最近的一家快餐店,一人一份蛋炒饭解决了温饱,剩下的钱还是全部用来买酒,“曙光”的酒比“瑞林”要便宜太多了,早找到这个酒吧,也不至于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凌晨三点,睡不着。
我们就开始轮流讲故事,轮到我的时候,我绞尽脑汁想了这样一个故事。
故事四
我来讲讲y吧,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告白,也是至今唯一一次的告白,就是献给了她。
刚来学校的时候,新生群里,有一个文科院的妹子爆了自己的自拍,唐盯着电脑屏幕,卧槽,女神啊!
我淡定的说,现在的美图磨皮技术还真厉害,不过照片上的妹子现实中怎么也算个七分美女吧。
后来社团招新的时候,我发现她和我都加了星辰剧社,y是个有格调的漂亮姑娘,我说的格调无关学识和品味,而是一种姿态,就是那种一般姑娘笑起来会用手心遮住嘴巴的话,她则会用手背,而且微微倾动腰身。
夏天还没过去的时候,y穿着蓝白的衬衫,茂盛的头发,凉风吹来的时候,看着她,我想起了那句诗,娉娉婷婷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夏天里遇到的y轻盈无比,娉娉婷婷,充满格调。
后来剧社排话剧,我抢着和y演对手戏,之后我俩就经常在足球场对台词,草木茂盛,虫鸣蝉喧。我们就这样喋喋不休的说着,我就这样喜欢上她了,虽然朋友跑过来告诉我,y已经有男朋友了,高中谈的,y不光被睡过了,而且还帮他男朋友口交。我告诉朋友,那管我什么事呢?我又不喜欢她。
我十九岁的时候,没谈过一场恋爱,我有高昂和丁超,或是唐这样的好朋友,一切顺风顺水,除了偶尔感到寂寞,说想要个姑娘,大多数时候觉得爱情并不重要。
可是我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年纪,我觉得必须要表一次白,才算这个年龄的圆满。
像y这样的女生,从小到大被男生追个不停,老辣的不想话,聪明的不像话。唐告诉我,就算去了,也是炮灰。
我后来真的去了,算不上刻意,就是晚上社团例会结束以后,我跟在她后面,走到a教学楼下的时候,叫住了y。
我仓促的说,我喜欢你。
Y哦了一声,说,我知道了,很少有人,很少会有人过来说。
这意思是,她知道有很多人喜欢她。
我说,然后呢?
Y说,那能有什么然后?
我说,我只是,只是想说出来,把这件事告诉你,就这样。
Y说,那么,还是朋友?
我硬生生的点了头,她就离开了。这就是我庸俗的第一次的表白。
收尾: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大家应该互相微笑,搂搂抱抱这样就好。
我喜欢鲜花,城市里应该有鲜花,即使被人摘掉鲜花也应该长出来。
生命象鲜花一样绽开。
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
没有选择我们都必须恋爱,鲜花的爱情是随风飘散。
随风飘散随风飘散。
他们并不寻找并不依靠。
非常地骄傲。
孤独的人他们想象鲜花一样美丽。
一朵骄傲的心风中飞舞跌落人们脚下。
可耻的人他们反对生命反对无聊。
为了美丽在风中在人们眼中变得枯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