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犯罪者,顾名思义就是以犯罪为专门职业的人。但是,今天我们要讲的职业犯罪者,是犯罪心理学概念上的职业犯罪者,就是表面上有正当职业,但却以犯罪为常业,并具有高超犯罪技巧和逃避法律追究能力的犯罪人(罗大华 马皑,《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北京)。
比如电影《速度与激情》里的若干人,比如电影《十一罗汉》,再比如美剧《汉尼拔》里的汉尼拔·莱科特博士,表面上是心理医生,实际上把食人杀人当成爱好。
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在1937年的书《职业盗窃》中第一次提出了两个概念,“业余犯罪者”与“职业犯罪者”,并且认为职业犯罪者应该是一群有着以下特点的正常人,
1. 有着专门知识
2. 较高社会地位和声誉
3. 有普通情感
4. 公开生活
5. 从事有计划犯罪
(Edwin Hardin Sutherland,The Professional Thief,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Reissued 1956.)
另一美国学者雷克利斯认为职业犯罪者应该有以下特点,
以犯罪为获取生活来源的途径(注意不是唯一途径)
犯罪专家,善于制定计划,选择被害目标并成功逃避侦查
精湛的犯罪技巧会得到传承
心理正常者(这点我个人认为应该辩证来看)
(Walter C. Reckless, Criminal Behavior, New York: McGraw Hill Book Company, Inc., 1940.)
职业犯罪者看上去很是特别,好像在犯罪状态下,职业犯罪者是一个无敌的存在,并且鲜少出错,那么职业犯罪者在行为上和心理上有什么样的特征呢?
行为:
职业犯罪者在行为上有一种最显著的心态,就是“杰作心态”。职业犯罪者由于犯罪心理结构的定型,已经很少对犯罪行为产生罪恶感,所以这种犯罪成功的正反馈会慢慢的进化成要求质量的审慎心理,积极性的体验会持续的扩散开来,也就是把犯罪的行为和过程,当做自己精心制作的艺术品去欣赏和改善。
手段的残忍和多变。职业犯罪者一般多数是以财产犯罪为主的,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有时候会涉及到不择手段的行为,因为对犯罪行为无负罪感,所以会把残忍的手段看作是一般的手段来实行。
心理:
职业犯罪者大多具有双重的性格。一方面从事正常生活,一方面进行专业的犯罪行为,而这两个性格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正常生活的性格可以是非常善于交谈,和蔼可亲等,而犯罪性格则时刻都可能残忍,冷漠,无情。学者认为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职业犯罪者可能存在过度的自我价值感,比如错误的自我认识,极度以自我为中心,并且以犯罪行为实现自我满足感。
以犯罪为信念的动机。职业犯罪者由于长期受到犯罪环境和心理的影响,已经形成了犯罪信念,所以动机就围绕着犯罪信念展开,有时候职业犯罪者的犯罪动机是无意识的,自觉产生的,更多的时候职业犯罪者的很多犯罪行为动机是附加在其他行为上的。
看到这里,我们会面临另一个问题,就是职业犯罪者看上去和惯犯很类似,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在外在表现上。我们前面说了,职业犯罪者表面上是有正当职业的,而惯犯不一定有正当职业哦。
其次,在专业技能上。职业犯罪者一般都是精通多种技能,全能型居多,因为要配合一个主要犯罪行为的发生,而惯犯一般技能面比较狭窄,只精通个别犯罪类别,并且转化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