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岳父,病了,而且这次病得很重,看着他昏迷不醒的样子,不由得让我想起他的一些往事。
我和我爱人来自不同的地方,而在同一个城市北海工作,从 认识后到一起生活都是自己作的主,虽然也告诉家里人,但都没到对方家见对方父母,所以,我第一次上岳父大人的家,是领了证的女婿。
记得当时我是独自一个人去岳父家,他家在一个平原地带的农场,我从省城辗转县城再到镇郊的农场,农场位于县城与小镇之间,场部离小镇七、八公里路程,农场在当地比较有名,每天有很多从县城到小镇公交车,搭车也很方便,所以,爱人就放心让我一个人去她家,去的目的也是好事,是把户口转移到我们所在的城市,那时户口很重要,招聘只招本市的非农户口的人。
在农场站下车, 走下公交中巴,迎来是高音喇叭传出的广播声,挂在高高而直立小叶桉树上的高音喇叭,每隔百把米,就挂一个,广播声覆盖了一大片区域,听着广播声让人胆子也大了许多,向走在农场道路的人打听岳父所在淀粉厂的位置,得到一个当地人细心的指引,很快来到淀粉厂宿舍区,那是建在相对地势高的,这种当时中国企事业单位修建给职员的宿舍,宿舍由前后两排平房组成,前排起得高的为客厅卧房,后排较低为杂房和厨房,中间为露空天井,是采光和洗菜场所,这排房子的中间一套就是岳父大人的家。
进了家门首先见到岳母——一位正在作家务活中的中年妇女,我自报名字,并说出爱人的名字和本次来意,来之前我爱人与与她父母说过此事,所以,岳母不感到奇怪,她客气地招呼我坐下、喝水,便出去找岳父去了,家里其他子女正好不在家,怕生的我松了一口气。
没多久,岳父大人风风火火进门回来了,第一次见到岳父,他高高的个子,长形的脸庞,与我想像的形象有差异,原来他刚下班,我站起打招呼,他回应几句,就出门去准备晚餐了,回来后,他便在厨房做菜,动作都是粗放利索,没多久,饭菜做好了,岳父叫上他要好的一个老乡、几个伙计过来一起吃饭,正好一桌,桌上介绍我给他伙计,我们一起喝了些白酒,气氛还行,他们很客气,与我没有太多可聊的话题,倒是他们谈他们之间熟悉的事。
第二天,岳父到他们农场派出所办好转户口所需的手续文件,我拿着盖封印的信,回到北海,这是我第一次去岳父家的经历,没有任何心里压力。
第二次去岳父家,这和我爱人过年从我家回来,到初三,再一起到岳父家,有爱人的作伴,我几乎没有压力,饭菜方面,岳父他自有主张,也不用我们插手,我们只管享受过年的美味佳脊和快乐时光。
第三次去岳父家,是去看望我没到一岁的儿子,因需要戒奶,让岳母把他带回农场岳父家,正好我到省城出差顺便去看看情况,走县城转小公交到农场站下车,沿农场道路走到淀粉厂宿舍区,见到正在干家务活的岳母,岳母说岳父背小孩买菜去了,我反正没事,就往小菜市方向寻找他们去,到了菜市,远远看到岳父背后背着一个小孩,小孩被背袋包裹着,上面露出小孩的头部,左右两边,露出两只穿着裤子的小腿,穿鞋的小脚随着大人的动作前后摆动,岳父有一米八的个子,这么高的男人用背袋这样背着一个幼儿并且还到菜市买菜干活,确实很罕见,但是,却让我很感动,也很感激,岳父用行为诠释了一种人类崇高的父爱精神。
到了那年春节时,我和爱人去岳父家过年,顺便把小儿子带回北海,后来,到该上幼儿园时,岳父正好退休了,顺便来帮我们看小孩,承担接送小孩的任务,一天下午,快下班时,有个女工友急忙走到办公室对我说"你岳父在路上被人撞倒了",我立即坐摩托车过去看究竟,到那见到岳父坐路边,用手抚着头部,头部侧面流着红血,旁边有他的自行车,自行车横杠上安有供幼儿坐的腾椅,周围很多人围观,那个撞他的男子正站在摩托车边,被路人指责着,我马上搭着岳父去医院检查,幸亏没有大碍,医生叫那个撞车的人付了检查费用和外用药费,岳父也原谅了他。原来,岳父是去接我孩子的路上被撞上的,他为自已女儿还付出了血的代价。
对于付出,岳父从没计较,他只开口过叫我爱人帮帮她大哥,岳父生有四个子女,他都希望大家过上好日子,自己没给子女负担什么,是那种有钱则花、无钱则省的要求不高的人,但他却很大方,有好东西喜欢与人分享,也很讲义气、重友情、重亲情,经常向我讲他老家的风景与故事,并教育他子女要与老家的亲戚来往,但子女们没有在老家生活过,表现并不积极,我则更听不太明白他所描述的各种亲威关系(因家簇大、人多、关系复杂),但是我还是礼貌地表示听懂他讲的故事,像个忠实的听众,直到去年的重阳节和爱人陪岳父一起回一趟他老家,路上见到写着"冯璜将军(黄浦军校籍抗日将军)故居"的路标指向岳父的老家,而到岳父老家——老式的四合院,正是冯将军的故居,才明白岳父为什么常叨念他那些亲人的故事——当然也有他年轻的故事,因为他年轻时曾是冯将军的手下,也走过战乱时代的人,而且他的家乡确实是民国时代出将军最多,现在还是国内著名的侨乡,是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所以,我更能理解他为何总讲述他老家的故事。
但是,我更尊敬和感激的却是他本人——我的岳父,他名叫冯振波——一位生于一九三三年的老人,即将走完一生路程的老人。
写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