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善恶之分。
所谓“善”或者“恶”只是一种社会建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为“善”,对社会有损的行为为“恶”。
“善”与“恶”只有在社会环境中才有意义,他们是在社会环境里、在其他人之中训练的结果,它们隐含了这样一种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有利于他人的利益”,还是“有损于他人的利益”。
个体出生前,他没有这种意义的社会环境。一出生,他便可能向任何一个方向发展。——《生命对你意味着什么,P128》
举个例子,远古时期的食人行为,也许是因为威慑和食物的紧缺,在当时是绝对的正当行为,而从现代视角来说,这种行为绝对是“邪恶”的。
所以,世上本无所谓善恶,只是环境的要求,或者说是社会的建构,才出现了善恶之分。
所以,我所持的人性观,不是弗洛伊德的性恶论,也不是人本主义的性善论,我是无谓善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