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员工王某因每天“带薪拉屎”3-6小时被解雇,法院判了:解雇合法!
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2015年1月伤口愈合,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于是2015年7月开始,王某以此为由,每个工作日在厕所停留时间为3至6个小时。
对劳动者而言,工作中片刻的“摸鱼”放松的确可以缓解疲惫,提高效率。但凡事讲求“度”,如果你身体有恙,该看病看病,该请假请假,而不是长期消极怠工,严重影响团队士气!
当然,比起明面上的消极怠工,我对隐藏在加班文化下的“摸鱼式加班”更为厌恶!
比如我的办公室同事N,就称得上“摸鱼式加班”最完美的践行者。
职场如戏,全靠演技。她是公认的“全单位最忙的人”,桌面上三堆文件永远堆得比电脑屏幕还高,常年中午、夜晚、周末加班。而同个办公室的我,桌面整洁,不喜加班,成了“消极”“懒惰”的代名词。恰逢有次“最忙同事”受伤请假,期间她的工作顺理成章地由同个办公室的我代办,而我每天只需一个小时,就能完成她平常至少需要十个小时才能做完的工作,并且做得更加细致完美。然而,除了一位即将退休的老前辈赞赏我出色外,更多的同事都在质疑我工作懈怠,机智如领导,也只知道赞扬加班的属下。
类似的经历大家一定遭遇过,高效工作准时下班,却只落得个“不积极”的评价。很多人吃一堑长一智,并学会了降低效率,和N一样装出很忙的样子,即可以得到上级的赞扬,又可以逃避更多的工作。
对单位来说,若是将“摸鱼”当“加班”来鼓励,那么就只能收获“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员工,工作未必有提升,怨言却绝对不会少,最终只会导致员工的“离心力”与日俱增。除了“摸鱼式加班”,“朋友圈办公”“微信群加班”也都是换汤不换药,无不是形式主义加班的体现。要从根本上治理好这类问题,还得制定更为科学的考评机制,真正做到将员工的完成质量和工作效率作为考核标准,而不单单是以领导印象、加班签到表作为评价员工工作的依据。唯有如此,方能激励更多人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
对个人而言,消极拖拉的习惯,极易打击工作热情,久而久之,你成了一个混吃等死的人。而对于N这种本就效率不高的员工来说,加班为她“摸鱼”找到了最好的借口,长期等着“以苦劳换功劳”,哪儿还有自我提升的动力?如果不能不断更新知识,那你的职业生涯便会快速衰落。不断学习、投资自己,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是职场致胜法则。如果你总是摸鱼加班混日子,日子也会混你,最后的输家还是你自己。
人生只有一次,不如好好努力,像日剧《我,到点下班》中的主人公一样,把所有工作消灭在8小时以内,尽情享受下班后的快乐时光,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