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佚名 2016-01-24 07:17:54
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发明电〔2015〕3号
发布时间:2016-01-24
实施时间:2016-01-24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
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国发明电〔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