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本是个阔少爷,可他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里,才知道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福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但老人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更加洒脱与坚强。
就像余华所说的那样,当他已第三人称旁观者的角度来写富贵这个人物的时候,他发现写不下去,而当他以福贵自述的形式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奇迹出现了,居然没有遇到任何阻挡,非常顺利地完成了这本书。以第三人称叙述福贵的悲惨经历,那只能叫做“幸存”,而本书的名字既为“活着”,也将从福贵经历来揭示活着的意义。
经历了父亲、母亲、朋友、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与自己的离别之后,老人福贵与老牛相依为命,老牛名叫福贵,另外几头牛叫做“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那些亲人也只能存在于老人的回忆里了,老人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日子还是要过,他和牛渐渐远去,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我喜欢上了余华这位作家,喜欢上了《活着》这本书,简洁明了的口吻,不事雕琢的行为,淳朴的文字只向我们娓娓道来福贵的一生,他在这本书的中文版自序中这样写道:“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间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的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愿我们都在发现内心的道路上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