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了十几个月才肯死掉的爱情——又或者是什么习惯成自然之后放不下的粘腻情感,因为不肯放手总需要有个理由,所以干脆说那就是爱情好了。反正只要想给自己制造一种情境,回忆的美化功能就会大到不可想象。
这一本的文笔给人的印象,大概是那种偏冷色调的、节奏不快的纯爱或文艺系日影给人的感觉。长相没什么侵略感的女主用指尖划过易拉罐壁上的冷凝水珠,有点自来卷的某个男人尴尬地把手揣进裤兜里——诸如此类的场景,觉得是书里的人物会做的事情。
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很刻意的故事,因为它太……刻意了……听说有人很不喜欢把这一本跟安妮宝贝的书类比,然而人见人爱的女二号出现之后,整个故事的发展方向,就是会让“安妮宝贝”四个字蹦到眼前。这并不是贬低安妮宝贝的意思,只是想说,这故事当真没什么新意。随心所欲的、身材小巧如少年的、刻意风一样消失的、有人际关系处理障碍的、连被挖了墙角的女人们都能征服的华子,换成那个我们熟悉的头发像海藻(啊那个没有tangle teezer的年代)肩胛骨快要像蝴蝶一样飞走的银镯少女,似乎完全不违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