捎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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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实际上,有时隔着三、五里,风俗习惯就有可能有不同。我家乡的县和我工作的博山就隔着一座大山,山两边对同一事物就有了不同的叫法。例如:我们的“芫荽”,过了大山成了“香菜”;我们这边的“地蛋”,那边叫“土豆”;我们的“炒地蛋条子”,他们“炒土豆丝”。两者雅俗共赏,各有千秋;两地的人们互相打趣,其乐融融。

另外,同一个词,有时由于地域的不同,内涵和外衍也会因地而异。

“捎脚儿”,是句北京方言,指顺便搭乘车子,也可说成“捎个脚儿”。

不知道对不对,我认为“捎脚儿”在我家乡好像至少赋予了三重含义:首先它也有顺路方便他人的意思,另外捎信儿,捎个物件,也通通归拢成“捎脚儿”。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这一带山村都很闭塞,村庄之间多是荆棘密布,怪石嶙峋的山路牵扯在一起,物资贫乏且流通不便。于是,周围十几个村子约定俗成,三两个交通相对便利的村子就有了集市。

集市需要一个空场地,要么位于村子的大街两旁,要么最好在沿河沟的树林里。按照阴历或一,六;或二,七;或三,八;或四,九。五天一个集,交错开来,方便买卖。

赶集就近,跑远了,就会重集。我们村没有集,初一到初五我们赶三个集,以此类推。

我喜欢赶集。从我们乡镇中庄,到我去县城南麻上高中,再到我到博山参加工作,这三个地方都有大集,而且都是清一色都是三、八大集。

集市,尤其是农村的集市,布局一般一模一样。有打板说书的,往往在集市的最外围;有买卖牲口的,被提溜起耳朵的小猪吱吱叫;有卖时令瓜果菜蔬的,来回讲着价钱;有打铁剃头的,叮叮当当,烟雾缭绕……早聚晌午散,吆吆喝喝,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80年代西安电影制片厂根据路遥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人生》,90年代张艺谋导演的《秋菊打官司》等影片中都有集市的场景,极具浓郁的地方特色。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很多情节就是在集市上的推进的。每次看,我仿佛身临其境,直接触摸到那个时代的脉搏。

记忆里赶集的多是挑挑子,挑子一头是半大孩子,另一头放块石头,省得偏沉。有推木车的,一边坐小脚老太太,一边也放块大石头。

路上碰到熟人背孩子,挑挑子的会卸下石头,捎脚儿搭配上另一个孩子。推车的碰到拄拐杖赶路的老人,也会搬下石头,拉扯老人坐另一侧捎脚儿。

早些年生活艰辛,没车没马,出门赶路,谁没有让人捎过脚儿呢?马车地排车、自行车拖拉机都坐过。那时生产队的拖拉机逢集出动,上面坐得人山人海,像是耍杂技的。拖拉机烟囱上突突突冒着黑烟 ,摇摇晃晃,人们前仰后合,现在想来很是后怕,但那时的人们一点儿都不怕,一路欢声笑语,一拖拉机一拖拉机往集市上赶。这是一种集体捎脚儿。

后来,自行车,摩托车,农用三轮车逐渐多起来,但捎脚儿依旧。

在农村主动捎脚儿是一种礼节了,更是一种情分。有时,你捎脚儿,人家不一定愿意,但一定要礼让。尤其开着小车在村外遇到熟人,不停地按喇叭,一溜烟去了,人家戳你脊梁骨会,说你谁家的孩子架子很大 ,瞧不起人 ,这会传播的很快,会坏了你的名声。所谓坏事传万里。

这让我想起了两汉时期佚名的《越谣歌》所唱:  君乘车,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车揖;君担簦,我跨马,他日相逢为君下。

看来这是亘古流淌下来的一种习俗。

1950年5月,毛主席思乡心切,派毛岸英代自己回湖南韶山。临走之前毛主席特别嘱咐毛岸英:“现在从湘潭到韶山还是小路,你回去时还得骑马,但是到韶山时你不能骑马,一定要在离韶山10多里地远的银田寺下马,然后步行回家。”这说明毛主席深谙此道,同时也是他对家乡、对家乡人民最起码的礼貌。

十几年前, 我们临近的村里有一个在省里做大官的,每次回家他总是让司机把车停在村外很远的地方,一定步行回村。后来因为贪腐入狱,很快郁闷而终。由此可见,贪官有时更注意这些细节,千方百计地妄图掩盖自己的罪恶罢了。

如今交通工具种类繁多,步行的人越来越少,捎脚儿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以前乘坐公共汽车回家,碰到同村的熟人,我主动给他们买票也算是一种捎脚儿。

有一次,村西的一个外出打工的表舅和我同乘一辆车,我主动给他买票。下车一定要还我钱,我坚决没收。后来,他在煤矿上出事故去世了。我以为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的,不曾想这个表舅的弟弟居然知道这档子事,他时不时对村里很多人提起这件事,褒奖我一番,不经意让我有了很好的名声。所谓人过留名,燕过留声。

如今,村里60岁以上老人乘公共汽车,凭身份证可以免费,现在自己想表现的机会都没有了。

捎脚儿的第二个含义就是捎信儿:借别人的嘴,省自己的腿。

那时几乎没有通讯,村里能够听到外面的信息只有广播匣子。有时公社召开各村干部会议会在广播里反复下通知,有时线路坏了,也会耽误事。那时有邮递员,他们传送的多是在外面工作当兵的寄来的信。那时很多村子之间路面坑坑洼洼,赶上刮风下雨,道路泥泞,信也不一定能按时送达。那时最快的是发电报,一般老百姓想都不敢想的事。

于是,个人有了急事传递信息,只能撒开脚丫子来回跑着送信,常常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有时顶多骑个自行车或者搭个拖拉机。

遇到不温不火的事传递事传递信息,往往就靠在集市上捎脚儿了。

例如村东老槐树底下邓大娘想小闺女荞麦了,荞麦嫁到了二十里外的卧云岭。大娘想让她回娘家住几天,赶上逢集,大娘就坐在树底下让人捎脚儿,就是捎话儿。于是就托付村里去赶集的人说:“要是集上碰到俺闺女,让她回来住几天。碰不着的话,就往她村里捎个话儿也行。”口口相传,信儿就长了脚,迅速捎到了。没过几天,大娘的闺女叫颠颠地领着孩子,挎着包袱回娘家来了。

还可以把外村的信儿捎回来。荞麦家想砌个猪圈,人手不够,需要邓大爷和她兄弟们来帮忙。荞麦特意赶集碰村里的熟人捎信儿。有时怕不稳妥,就会多找几个人捎脚儿。赶集的人回来了,接二连三到邓大娘家捎信儿,如同评书里赵构十二道金牌调朱仙镇的岳飞速速回杭州。于是,到了说好的日子,荞麦家就等来了娘家人,甚至还有其他的亲戚,人多力量大,活很快就完成了。

挑担

最有意思的是捎话儿让村里某个大姑娘或某个小伙儿去集上相亲。媒人一般把双方约到集上,于是往村里捎脚儿。这一捎话儿不要紧,全村人都知道谁谁下个集上要相对象了。

那时我们小孩子不知好歹,常常聚在村头捉弄这些人一番。那时计划生育刚刚准备开始,每家都有三、五个孩子,一聚就是一大堆,叽叽喳喳,像树上的一大群麻雀,又像河里游来游去的鸭鹅。

姑娘打扮地花儿一样出门了,我们老远冲她一起唱喊:“谁家的闺女长大了?马家的闺女长大!马家的闺女出嫁了!嫁到哪里?嫁到张家洼里。马家的闺女大辫子,黑夜里睡觉别搂老汉子。”听了这,那姑娘脸羞成了流动的朝霞,咬牙切齿,落荒而去。

小伙子去相亲了,骑辆自行车显摆,浑身上下收拾得利利索索,精神抖擞。我们在后面追着喊:“两个轱辘一架梁,上面坐个长尾巴狼,结了婚,忘了娘!” 有时把那小伙子惹毛了,抓起石头撵我们,我们赶紧躲进深深的高粱地里。

捎话儿这种捎脚儿不像现在一个微信,一个视频,一个电话就解决问题,它带来的是慢节奏信息交流互动的欢乐。

捎脚儿的第三层意思是捎带小物件儿,省却不值当的来回劳碌奔波。

没空赶集,小小不然的物件儿,如果有人去赶集,可以给人钱让捎回来或者让买回来了再算账。账目一分钱是一分钱,账目清好弟兄。下一集或许自己去,又会给别人捎脚儿。赶集归来,扁担筐里这个那个,你的他的,谁捎回的东西多,谁的人缘就越好。

我家有两个物件儿都是捎脚儿回来的。一个是一只两耳朵的生铁锅,另外是几个大水泥瓮。

1963年阴历9月11日我的父母结婚,不久就分家出来。父母那时一穷二白,连个做饭的锅子都没有,母亲跟老奶奶共用一个锅。父亲在外修公路,惦记着母亲。刚好村里的耿三姥爷到父亲的工地,父亲借钱给母亲买了个两个耳朵的小生铁锅,让他捎脚儿给母亲。从那个工地到我家那时还没有公路,五十多里路,耿三姥爷硬是翻山越岭把那个小锅背了回来。这件事母亲几乎念叨了一辈子,那个锅直到几年前用得漏了底,母亲还舍不得扔,留着成为了一个念想。我家的生计可以说就是从这只小铁锅开始的。

我家的几个水泥瓮是三姨捎脚儿回来的。那时我已经记事了,大约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三姨在县水泥厂工作,厂里生产了水泥要做瓮,先是做实验品,三姨就要了三个试验品大瓮。那瓮口大肚圆底收紧。后来凑巧有个大卡车到我们村,三姨随车捎脚儿回来,卸在了我们房后的车站上。家里刚好没人,三姨急着赶回厂,就托付给了我们邻居。

当时好多人到车站上看那三个瓮,那瓮很沉,母亲找了好几个壮劳力,用大粗绳,几根木杆抬回家的。那时村里人存粮食多用条子编的囤或者一种黑的小瓦瓮。这种烧制的瓦瓮很薄,不是很耐用,一不小心会碰碎。大概司马光砸的缸就是这一种。

三姨捎脚儿回来的瓮很墩实,村里人很眼馋,都说用几辈子不成问题。有一个瓮做了水缸,另外两个准备盛粮食。那时家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粮食常常不够吃,两个大瓮常常是底朝着天。 我们常梦里盼着什么时候吃饱饭,水泥瓮里盛满粮食。

后来包产到户,粮食越打越多,多的没地儿盛了,亏得三姨捎脚儿回来的瓮,为我们后来的五谷丰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姨心很仔细,心里时刻装着她的姊妹兄弟,她不光帮我们家,哪个亲戚有困难她都力所能及地帮忙。每次回家,看到那几口墩实的水泥垛出的瓮,我就想起三姨对我们家的恩情。

“捎脚儿”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不起眼的事,然而,在那时的贫穷落后的乡下,天长日久,捎脚儿捎出了情分,捎出了名堂,捎出了滴水之恩,捎出了人间烟火之气,捎带着把人们紧紧地团结在了一起。

      2024年9月8日于淄博一中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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