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一书提出了本我与自我概念,他老人家若在世,就会发现一个自我和本我人格胶着又排异的典型样本,鹿晗。是的,歌如其人,之前已经将他的歌对照本我和自我人格进行了大致的划分,唯独对LU和skin to skin这两首还是有所保留,我是太想把这两首歌私藏起来不予分享了。 LU和skin to skin,不应该称之为向国际流行音乐看齐的作品,它们的位置本来就在国际前沿,以至于有的音乐平台直接将它们划归为“欧美流行”了,其实颇有沙龙和地下音乐的风格,放在欧美流行音乐圈也很前卫了。LU这样的作品,在大陆能以专辑的方式横空出世,首先是音乐理念上有惺惺相惜的合作者,santell自己也说过LU这首歌拿回美国会有很多人想唱,然而他还是决定给鹿晗,而选择这首歌公开发行,则要取决于鹿晗个人的态度。 华人歌手能有这样的歌,太具胆识和智慧了。越是已经占据一定位置的人,越容易瞻前顾后,鹿晗由心而发做音乐的决心,从未被盛名所累。
一个人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的样子,应该是最有魅力的, 作为音乐上的朋友,santell和Djemba Djemba说起鹿晗都不吝使用sexy这个词儿,倒不能仅仅理解为性感,这是老外对于鹿晗迷人气质的一种直观表达。鹿晗sexy的一面,我们在各种公开活动、综艺里等场合,是不容易感知的。因为文化不同,国人眼中的鹿晗更接近angelic, 他的一切都是可爱的。angelic和sexy正是他本我和自我人格的一个体现吧,在音乐中尤其如此,skin to skin是一首非常私密的歌,是感受他sexy气场的难得机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鹿晗逐渐显现出轻熟男的气息,原本柔和纯良的样貌轮廓,滋长着咄咄逼人的、锐利的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鹿晗说话的声音都褪去了少年稚嫩, 低音区越发带有磁性质感,听《让我留在你身边》的前几句,有特别直观的感受。 skin to skin质感冷冽神秘,鹿晗用假音气声,使得歌曲有一种纵深的空间感,特别神奇的是,trance、electro元素竟能营造出一种古老的气氛。鹿晗音乐的节制之美,在这首歌里仍有较好的体现,热衷于丰富的元素和电子合成器,却并不滥用,恰到好处,这就是鹿晗音乐小众、前卫,且有别于地下沙龙音乐的地方。
高智商的男性,对欲望都是节制并讲究的。skin to skin是一首非常男性的歌,无论从歌词意境、编曲、演唱,都有一种冷静的掌控感,男性的思维和口吻,男性的力量与不容置疑,空灵的唱腔充斥着从容自如的成熟男子的欲望,有种劫数般的诱惑。不喜欢交蠢朋友,也不喜欢回答蠢问题,用克制和礼貌来应对狭隘的嘲讽和质疑。 鹿晗温和谦恭的外表下,有钢铁一般强硬的内核,“喜欢摧城拔寨的感觉”,“是个男人都有占有欲”。超强的支配欲望也体现在音乐上,虽然歌曲来自不同的制作人,但是编曲里面那些出其不意的衔接设计,确是鹿晗的个性特色,比如《海底》里“记住这个夏天”,比如《微白城市》里“金色铃的声音”。
前奏,雨水打在湖面的声音,雾气里渐行渐近的男子,中世纪城堡的卧室,高大空旷的穹顶,金色黯淡的枝形吊灯,紫红天鹅绒的床幔帷帐,俯视的眼神,指尖滑过肌肤,拂过耳畔的呼吸,薄荷的男子味道...... skin to skin的神秘气质与蜷川实花拍摄的写真特别契合, 在鹿晗这里, 蜷川放弃了自己一贯的平面的浮世绘风格,用光线营造出了立体感。黑色紫色的大丽菊,浮华的巴洛克装饰,在这盛大华美之间,鹿晗气质清冷,神情淡漠,仿佛年轻精致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经过漫长岁月淬炼的灵魂,从远古的庞贝到十八世纪的那不勒斯,经历过古埃及王朝的辉煌壮丽、中世纪的阴沉动荡、罗马时代的狂欢飨宴、法国大革命的混乱失序。经过世间纷乱,时间沉淀,爱与真心已不可轻付。
付上等心力,度上等时日,那个令人心动的男子,一切都是矜贵的,欲望给我,灵魂也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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