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刘回的时候,是大一,一次新鲜的联谊会。
我的目光在对方班级的名单上一一仔细地划过,在中点处停顿,刘回,这个的名字像一个谜,因为在这男性化的两个字后面,写着一个“女”字。
由她开始,像是一道分水岭,简简单单划开了男生和女生。
工科班级,女生只有6个。我们是人文,男生只有6个。
联谊选择在一个大排档里进行,我们班男生之一,一班之长徐从方说,油烟味是很好的助兴剂。
那天我隔着很远听到有人喊“刘回”,一个高高壮壮的女生,长发凌乱,单脚站在凳子上和人划拳,灯光照在她红彤彤的脸庞上,把她的痘痘显现的一清二楚。我高中的时候被称为人妖,因为性格大大咧咧的不像个女孩子。我一直对这种说法不置可否,但在我看见刘回的第一眼,我就知道,物以类聚,我会和她臭味相投。
于是我就义不容辞地肩负起送她的任务,和徐从方一起。三个人像是中途撤离的逃兵,其他人还在深夜嘶吼,像是不知疲惫的机器。刘回醉的一塌糊涂,一直在说些醉话,语词模糊难以辨清,靠在我的身上,我165的个子硬生生撑起她180的大个,颠簸在尚有人烟的马路上。三个各有心思的人里,徐从方是唯一一个真正的逃兵。
深夜的风很凉,刚开的桂花散发出令人迷醉的花香,脚下已经有一些早夭的黄色花粒,凭空给我们三个人添了一丝美感。
如果我没有体力不支害得刘回摔了个狗吃屎的话。
徐从方一个大男人,终于良心悔悟地搀扶起刘回,抢了我的活,一路护送她到宿舍楼下。我好说歹说才又终于说动了宿管阿姨,由我和徐从方一起把她送到了寝室。
后来的我一直后悔于自己这一次的冒失,女性生理构造太过于脆弱,像蜻蜓的翅膀,而脂肪堆积像山,永远处于上升趋势,我妄想借此来拉近我与刘回之间的距离,但却忽略了这种自然规律。
后来刘回借着身上的黄色花瓣的细节,想起了她的狗吃屎,自然想到了我这个“罪魁祸首”。因为这个,任凭我后来多少次接近她,她都觉得我不怀好意。
但也是在我一次次锲而不舍的接近下,拼拼凑凑地听到了关于她的故事。
大概是她高中喜欢的男孩子和她约定了报这个学校这个专业,她为此与父母力争,不惜决裂,到头来却发现这不过是一次男生之间的恶作剧,把她当成了一个赌注,那个男生由此赢得钵满盆盈,她却成了一届届学生中永不流逝的笑料和津津乐道的谈资。
并不是每个女孩生来就是大眼睛高鼻梁,也不是每个女生生来就爱撒娇人缘好,从前的刘回人高马大,虎背熊腰,是那些青春期的坏男孩重点嘲笑对象。
当初她与家里闹得有多轰轰烈烈,现在她的笑话就有多精彩绝伦。
但是老天爷给你关了一扇门,就会给你置之度外的品质。
她并没有将这当成一回事,该笑的时候笑,该哭的时候哭,该豪气的时候豪气,追汉子的时候不客气。
大一寒假,照例是大学新生回校宣传,当我们所有人都觉得她会不好意思去的时候,却听说她不仅去了,还把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遍,总结出,千万不要轻易因为什么改变自己的目标。
她说,我现在都没有找到自己的目标,但至少高中的时候是有的,考一个好大学,读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都是那时候的目标,我曾经因为一些可笑的事放弃了自己仅有的目标,但我总会找到其他的目标,这一次,将再不会有人能左右我。
我由此放弃了和她臭味相投的计划,我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最不耐烦的是人生大道理,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大概我们相似的表面下掩藏的其实是最不一样的东西。
下一个学期,她一时风头无两,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但这种过眼云烟一样的东西,总有着极其短暂如烟花的保质期。
她会一直维持着不低的知名度,据说是她又有了新目标。
我后来才知道,竟然是徐从方。
据说是因为那一次早晨,继回忆起了我这个罪魁祸首之外,她还回忆起了徐从方这个大公无私的人,我一时语噎,谁说喝醉酒的人会丧失记忆,她当时醉如烂泥,却把一件件事都记得一清二楚。
时值暮春,草长莺飞,这是一年中最宜人的时候,我和徐从方组织了本学期班里第二次班会,在走廊上就看到了刘回,身体仍旧是高高壮壮,头发拉直了,脸上的痘痘也不见了,安安静静地拿着一本书靠在走廊上,竟然也有了女孩子的样子。
我一时间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有人说一个女生最好看的时候就是大学四年,因为当你从一个压抑的地方逃出生天的时候,就连你的激素都会在叫嚣着帮你获得更多的自信和自由。
而一个女生改变最快的时候,就是她恋爱的时候。
我走过她身旁,朝她扬了扬手,说了声嗨。就此擦身而过。
曾经我想和她臭味相投的时候,大清早起来和她一起自习,和她选一样的课,社交软件上她永远是消息中的第一位,整天跟在她后面像是一个lesbian,如今我不过是没有和她联系过一两个月,却变成了见面打招呼的关系。
友情大概就是这样尴尬,一旦没了心思去维持,就只能任由时间去涂抹修改,最终从无话不谈到无话可谈。任何所谓的回忆与那时候的心情,其实都是乏善可陈的,并没有什么不同。
简简单单开了个会之后班里人就迫不及待地散了,大学里的每个人都好像有着自己的计划,无论是玩还是学习,总归是忙碌的。
我就地拿出了书开始自习,反正这个自习室也是不用白不用,剩下两三个人也有样学样,开始自习。
外面传来一对男女的声音,男的不耐,女的笃定。
——你不要老是跟着我好吗。
——可是我只有跟着你才能每天都看到你啊。
——我不喜欢你,你这样只会让我更讨厌你。
——没关系,等你习惯了你就会喜欢我了。
——你就这么笃定?我有喜欢的人了,谢谢你的厚爱。
——你有喜欢的人也没关系,反正我整天跟着你,你总有一天会喜欢我。再说,你喜欢的人是谁啊?我跟了你这么久也没看见过你和别的女生走的近的,你到是编一个给我看看?
——……我去年买了个表。
——……
真是一场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地好戏。自习室里的几个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传来一阵心照不宣的笑声。
在这段对话之前,我只听说过刘回喜欢徐从方,却没注意过徐从方的态度,在我看来,虽然我并不是很赞同刘回大无畏的勇气,但却私心里觉得她值得被爱。
就像我并不会吃榴莲,但却不否认它被很多人喜欢。
但这终究只是他们之间的事,喜欢吃榴莲的不是我,我并没有资格去评论一个榴莲的好坏。
这之后有很多人问我徐从方喜欢的人是谁,我表示并不知道。虽然我和他是班级里很好的合作伙伴,也是私底下比较聊得来的朋友,但隐私这种事,就连同胞兄弟也不得而知。
刘回锲而不舍地追了徐从方一个学期,终于在学期末的时候成为了他的正式女友。于是她又一时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很多其貌不扬的女生开始从中学会耍赖和厚脸皮,把刘回精神用于追男神与求成绩。
我想我确实从她的故事里看到了一个女生的力量,她来这个学校并不是本意,但每一种外来生物在本土都会发挥超能力,她就像长江上的水葫芦,在这条时间与空间的长河里恣意生长。
还顺便把徐从方拖下了水。
如果故事以此作为结尾,叫做童话;再说下去,才是现实。
刘回作为一个工科女生,骨子里大概对男女意识就很淡薄,作为一个“名花有主”的人,时常有人看到她大半夜和男生吃酒划拳,一夜宿醉;也有人看到她与男生打架,在大街上争得面红耳赤不顾仪容。她就像一阵龙卷风,而徐从方则更像棵安静的树。
安静的树不会争吵,遇事更多的是冷战,而刘回不依不饶,像个泼妇。
一场感情里最失先机的人最容易失控,因为这样的感情是一场有关于她自己的战役,她赢了,却像个霸占土地的强盗,不是自己的东西,总容易患得患失。
我作为为数不多的几个与徐从方交好的女性友人之一,常常去开导他。但私心里觉得徐从方没有错,要开导的反而是刘回。
所以在一次下课铃响后,我拦住了刘回的路。
——我知道你找我要说什么。
她笑笑,楼顶的风把她的头发吹得更乱了,在这千百根发丝纠缠回转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没有篡改剧本的权利。
就像旁白,不该出现在舞台中央。
我噔噔噔跑下去买了几瓶纯生,摆在刘回面前,说
——大一的时候那场联谊会,到最后你醉了而我没醉,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是个遗憾。来!这一次,我们不醉不归!
她很配合,扒拉开易拉罐就开始喝,远处的飞鸟急急惶惶,略过我们头顶飞向更远的天空,我看着大口喝酒的刘回,突然觉得自己错了。
这几瓶纯生当然不至于让我们喝醉,但也许一场开诚布公的谈话就需要酒来助兴,她也大概明白。
我开始谈起自己高中时候的经历,为什么自己要像一个男生那样去奋斗。我的家境并不好,父亲卧床多年,母亲柔弱,在一个纺织厂上班,拿着微薄的工资抚养我和我妹妹。在这个浮萍一样的家庭里,我除了坚强得扛起长女的责任别无他法。
但是谁想要被人称作人妖呢?我记得有一次在家里木质的阁楼上偷偷穿了一次裙子,那样雪白的颜色,纺纱的质地,让我想起孩童时期听闻的白雪公主。那一刻我只是一个姑娘,抛却了身上的万物,只是一个脸色绯红的姑娘。
但脱下了衣裙,我还是要穿着宽大的运动裤跑去几里外的工地上帮叔叔搬砖头,给隔壁饭店洗碗,深夜回来给父亲擦身,寂静的夜里一个人赶功课。
我因为丰厚的奖学金选择这所学校,却还是负担不起自己父亲的医药费。
曾经有无数人或当面或暗里取笑我粗实的臂膀,嘲笑我的性别,但我从未争论过一句。
时间才是最好的解释。
——或许你会觉得自己应该据理力争,为自己讨回公道,但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你应该学会去考虑男朋友的感受。
——和你比起来,徐从方可能更像个女孩子,但他仍旧有男生的思想,虽然我作为一个外人不能说什么,但作为你的朋友我还是希望你能好好的。
我喝了三瓶纯生,已经极致,颠颠倒倒地站起来,准备往回走,但她忽然叫住我。
——方潮,徐从方喜欢的人是你吧?
我转过头,尽量用一种安抚性的眼神平视她。
——怎么会?他喜欢的是你。
现在,将来。
姑娘,请对自己有信心。
大三的时候我谈恋爱,是第一个在全校人面前说我漂亮的男生。
学校里的日子过得千篇一律,毫无新意,但我们都能感受到离别越来越近,第一次实习的时候我紧张得像个哑巴,任何时候只要听到我的名字我总会站起来大喊“到!”,像是战战兢兢的新兵。
除去那一次冲动之下与刘回的理论,我再没见到过她,但或多或少总会见到徐从方。他还是那个样子,但我总觉得他开心了不少,也曾找我谈过几次话,都是有关于自己的学业和班级里的事宜的,我有时会打趣他。
——我是不是变成你的心理咨询师了?
可能再好的友情在爱情面前都会退让,徐从方在我谈恋爱之后再也没有找过我。
大四的时候他突然找到我,说
——去喝一杯?
还是那个大排档,我仿佛还可以看见刘回站在凳子上划拳的样子,那个时候的她勇敢善良,心藏悲伤。
时光才是最严厉的教官,无情地催促着我们奔跑,把所有姣好的面容刻上世俗的皱纹,把所有心底的柔软换成坚硬的磐石。
——你和刘回,怎么样了啊?一切都好吧。
——还好。
——来来来,先干一杯。那这一次找我什么事啊?
——找你聊聊呗!快毕业了。
——是啊,就快解放了!你毕业后什么打算?
——考研,留在学校。
——挺好的。
呵,是吗?他笑笑。我看着他自嘲的样子,心里突然一惊。
很多往届的前辈,谈起毕业时总是一副缅怀或者沉默的样子,他们总是说起大学时期的爱情,但故事往往在毕业时戛然而止,像是没有结局的一场梦。
然而不止是爱情。不止是爱情。
我看着眼前陌生的徐从方,突然心觉我会在毕业的时候失去这个朋友。
——刘回准备去北京找工作。
——留在那边发展。
——我问她能不能为了我留下,你猜她怎么说?
——她说,她再也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自己的目标。
——当初是她非要来招惹我,现在又可以这么轻易地脱身。
——说到底,她只是一时脑热。
多少爱情始于一场单方面的处心积虑,却终于对这场处心积虑的埋怨和指责。
——不说我了,你呢?你和你男朋友什么打算?
——没什么,在这工作,挣钱还债。
——呵呵,挺好。
酒没了,我叫服务员再来了几瓶。年岁愈长,就越觉得酒是一个好东西,多少爱恨情仇在这里变成最模糊的风景。
大二那次徐从方找我谈心的时候,说过一段话。
他说,方潮,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的感情到最后都以分手收场吗?你知道为什么情侣之间有这么多的龃龉和争吵吗?因为任何一方都想向对方展现最好的自己,但我们都会有缺点啊,怎么办?瞒!瞒着瞒着就成了习惯,就成了别有用心,就有了争吵有了厌烦,到最后惨淡收场。
他说,方潮,我为什么把你当成兄弟?因为这样我可以和你无话不谈!我为什么把你当成兄弟?因为我不想失去你!我为什么把你当成兄弟?因为我TM的喜欢你!
我已经忘记自己那时候的表情,是厌恶尴尬还是同情,我太习惯去指责别人,去说一大堆道理,去矫正别人的思想,但那是我第一次做了一回别人心里的第三者,我不知道是该同情徐从方还是该同情我自己。
任何人对着别人的事总是能说一大堆道理,但往往临到自己时就哑口无言。
我想起大一联谊会,送回刘回之后,我和他走在深夜的校园里,他用一副打趣的口吻说:
——你能不能接受班长和团支书的强强联合?
我当时愣了好久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人对我表白,我的脑子空了好几秒,很想很想问问他我有什么好的,让他对我有意思。
但我还是转过头看着他,和他说不能。深夜的风很凉,我的声音也很凉,我看到他一瞬间尴尬的脸,觉得自己真是十恶不赦。
但是你知道,我们对于第一次拒绝,总是不知方法,最终选择的总是遵从内心的想法,我不喜欢徐从方,这才是我内心的想法。
一切转折都发生在那场联谊会,如果能回去,我宁愿不要遇见刘回。
但我回不去,我们都回不去。
大排档里渐渐人多了起来,有一群学生走过来,大声地笑着谈论着,好像是同乡的学长学姐请客,欢迎同乡的新生,也是大学里司空见惯的聚会。
我看见一两个女生低头议论着,一对情侣牵着手走着,正是青葱的年纪,任何妆容都得体好看。我也有过这样的年纪,也有过这样的好友。
但我们都回不去。
徐从方一个人喝的烂醉,我帮他给刘回打了个电话,才发现好像每次和这两个人喝酒我都是唯一清醒的一个。暗叹自己应该及早从他们的故事里抽身。
我叫了陈旭过来接我。
陈旭是我男朋友,那个说我漂亮的男生。
回去的路上看见刘回风风火火地赶来,她瘦了不少,穿高跟鞋,浓妆艳抹,头发绾成一个髻,不再是我熟悉的模样。
她从我眼前走过,没有看到我。
多少友情,败给了这样不长不短的距离。
回去的路上,我问陈旭。
——你有很要好的朋友吗?
——当然。
——那有一天我和你朋友你不能兼顾了,你选谁?
——你……吧
——为什么?
——朋友的话,是比较好挽回的那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