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辩式思维是一种判断命题是否为真或是否部分为真的方式。审辩式思维是我们学习、掌握和使用特定技能的过程。审辩式思维是一种我们通过理性达到合理结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包含着基于原则、实践和常识之上的热情和创造。
具有审辩式思维能力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心理特征。今天,重要的已经不是对特定知识的记忆,不是向学生灌输一些特定知识,而是发展学生的审辩式思维能力。
审辩式思维中,不仅包含“独立思考”,还包含“包容异见”。具备审辩式思维的人,不轻易相信所谓的“科学真理”,不轻易相信所谓的“普世价值”,不轻易相信所谓的“普遍人性”。不相信唯一的正确答案,不迷信自己“管中窥豹”的经验,不会为了捍卫自己的一个乌托邦、一个梦想、一个真理去展开“大批判”。
具有审辩式思维的人可以理解,对于复杂的科学问题和社会问题,常常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对于一个理论、一个观点、一个命题的论证,不是一个可能立即得到答案的实验室研究,不是一场可以决出胜负的球赛。既不存在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正确的答案,也不存在符合形式逻辑的唯一合理的答案,仅仅存在若干个貌似有理(plausible)的答案。
具有审辩式思维的人知道,符合形式逻辑是不可突破的“底线”。任何论证,必须符合形式逻辑。但是,形式逻辑存在局限性。许多时候,存在多种符合事实和符合形式逻辑的命题。这时,需要在综合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具有审辩式思维的人能够理解:首先,决策必须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决策不能基于虚假或虚构的事实之上;其次,决策必须符合形式逻辑,决策不能与形式逻辑相冲突,必须是合理的;第三,在符合前两项的基础之上,基于不同的前提假设和价值取向,可能存在多种可能的决策选项,这些选项之间的区别不是对错之分,也不是合理与否的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是否属于普乐好的(plausible)的一项。
具有审辩式思维能力的人,能够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能够理解做出不同判断所依据的不同价值选择,能够理解做出不同决策所依赖的不同前提条件和假设,能够理解决策者对自己所做决策所应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