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觉得好玩
就用手去碰含羞草
看它缩起来
可是从来没人认真想过
要过多久
它才能重新打开
——写给校园霸凌事件
摘自《伪诗集》
向瑞是我的同桌,一个黑胖子,丑且凶恶,每一个长相平凡的女孩子都有可能成为他攻击的目标。和他成为同桌是我初一那年最难过的事情。那时候我成绩尚可,长相一般,行事作风非常低调,让他以为我可以任由他拿捏。
他时常说我长得丑,长得黑,穿得土来攻击我,上课踢我凳子,然后背后说我坏话。凭着我妈说的“家中无背景,能忍且忍”大道理,我就忍了,不搭理他便是。
和他的大战起源于他放的一句狠话。
那天下午,他把作业本往我桌子那么一丢,说明天早上要看到他完整的作业,我拿起来三两下就给他撕个稀巴烂。他气急败坏地说:放学你给我等着!
就是这么一句经典的话,点燃我的斗志。这是一句充满了威胁的话,让我不安。我提起凳子就说,来啊,今天我看是你死还是我死,还等什么放学?
然后我的前后桌过来拖住我,班上的男同学把他拦住说算了吧,一个女孩子计较那么多干嘛。其实我知道,我根本打不过他。先不说体力上,就说人脉上我也斗不过他。他这种被宠坏的小朋友,家里没有几个臭钱,是教不出来的。
但是气势上,我是绝不服输的。不一次性搞定,以后我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然后一个原本快乐又外向的女孩子,就会被孤立,然后接受越来越多的羞辱。
但是…不是所有女孩子都能像我这样,幸运地躲过被霸凌的命运。
周练练,便是他的新目标。
周练练是个头发卷卷,永远不服帖的女孩子,她的衣服颜色搭配让人汗颜,从着装上可以推断出她的家庭状况,真的很不好。
刚开始时,她也挺开朗的。但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所有人的嘲笑点都聚集在她一个人身上。
而我知道,是因为我的同桌给她取了一个外号——“周金花”。
同桌是历史课代表,为什么他这副德行会是课代表呢?因为历史课大家都不喜欢,历史老师要我们毛遂自荐的时候他举了手。
课代表有一项“光荣的任务”就是记名字,把上课聊天、嬉戏打闹的同学的名字记录在册,然后递交给老师。那天老师在课堂的最后两分钟照着课代表的名单大声念名字,念到“周金花”,我们都很奇怪,全班都被这个名字吸引了。
谁是周金花?这么土的名字!
老师继续念道:周金花是谁,周金花!周金花!
向瑞答道:周金花就是周练练,周练练就是周金花。
哈哈哈哈哈,全班哄堂大笑,包括我。全然没有注意到那个女孩子眼睛里愤怒的泪水,那张委屈、羞愧的脸庞遍布潮红。
初中时代的我们,正值青春,精力过剩。总是寻找各种各样新奇的目标去释放那些无处安放的躁动。我们伤害他人,却不自知。
大家都以为,一场笑话就这么过去了。然而一切都是刚开始。被嘲笑的那个人,永远都等不到闹剧收尾的一刻。
渐渐的,大家忘记了她的名字,总是有意无意的取笑于她。我也有了个外号:斑鸠!因为我后来成了班长,班与斑同音,这个外号也是拜向瑞所赐。只是和“金花”不同,叫我斑鸠的人,大多是与我交好的同学。
作为恶作剧之下的两名女生,我其实一直都有关注她。
刚开始的她,算得上一个开朗女孩,经过了那样的嘲笑和孤立以后,她越来越沉默了。但是她的头发和着装始终没有干净整洁过,所以“金花”这个名字,也一直没有摆脱。
没有人在意“金花”的感受,她就像一个电视剧里的人,活该接受观众的审阅和批判。她不配反驳。
她沉默得不像是一个人,就像是一块石头,默默地杵在那里。后来她更像一块风化的石头,沉默又逐渐消失。
我想,我能够为她做点什么!
初一过后,向瑞不再是我的同桌。但是,却总是在课外的地方遇到他。那时候我总是去欢乐谷打水果机、打电动,总是碰到他。就这样一来二去,关系比以前熟络了。再加上我的新同桌,是一个貌美心善的女孩子,班上的同学顺带着对我也更友善了,向瑞便是其中一个。
还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无聊的体育课让人沉闷又不自在。那天周练练请了假留在教室休息,刚巧我正好生理期也没有去上课。她待在她的座位上,沉默地看着书。我就埋头,拿出耳机戴上听歌。
体育课过了大半的时候,向瑞他们几个也回教室了。他如同往常一样去挑衅周练练的耐心,得不到回应的他,恼羞成怒地踢歪了周练练的桌子。周练练蹭地站起来大声说:你们这样有意思啊,欺负我那么好玩吗?为什么你们要这样对我,我什么都没有做错啊!
她的脸上已经满是泪水,向瑞和那几个男生依然没有觉得有什么亏欠。他们依然那样对待她,就像她应该被这样对待。对他们来说,周练练的反抗越发的激起了他们的兴趣。想把别人踩在脚下,如同蝼蚁,这样的幼稚的愿望在这些十几岁的少年心里,是多么至高无上啊!
他们把她的书包,书本和作业,丢了、撕了、烧了。还觉得不够解气,想给她两下子,让她知道厉害。
我急忙过去说,算了吧,一个班的。你们就算把她揍了你们也得不到什么。他们反驳我,让我别多管闲事。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某些“身份”是可以取到作用的。我说道,我好歹也是班长。我让你们别动手,对你们都好。如果班主任问起,我是绝对不可能说谎的。最后说了些什么我也忘了,只记得周练练站在自己的课桌面前,头抬着,一秒也不曾低下。
那几个男生收拾好东西就没事儿人似的走了。
我总是觉得愧疚,似乎是因为“班长的责任”,或许是相似命运的旁观者的自责,不管是哪一种都让我的内心难安。
我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我应该主动和她搭话,在学习上多帮助她,让班主任看到她。
在这些种种友好的接触下,所有同学都忘记对她的取笑,她不再寡言少语。还有我的身边关系好的同学,她们也把周练练当做一个可以帮助的对象,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周练练同学”而不是那句“周金花同学”。
最后她变成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又回到刚开始的模样——一个人群中平凡普通又天真无邪的模样。我们会听见的她的笑声,看到她的笑容。然后我们一起毕业。
遗憾的是,自那天下午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向瑞也在初二上学期结束后转了学。
今天男朋友问我:如果在你面前有一次见义勇为的机会,你会去做吗?
我说:我会!
因为,那些原本可以做,却没有做的遗憾,是永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