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流浪街头的人,死后无人殓葬,或曝尸街头,或浮尸珠江(怎么想起印度的恒河),也是一个造成卫生恶劣的问题。为了解决穷人的丧葬,1925年,一些穆斯林在大南路的南胜寺创立“广东回教慎终会”(后更名为“广东回族同益会”),专门賙穷恤老。老人入会后交纳基金1元,以后按月交月费4毫,交足100个月极为满额,去世后可由家人领回丧葬费60元。会员入会后,只要交过两个月会费,一旦死亡,即可由家人领得丧葬费50元。不少信众都踊跃入会,会员最多到千人。1946年,中国回教协会广州支会建立,将会址设在南胜寺,并在寺内开办收容穆斯林儿童的慈幼院。
除了灌输卫生支持外,为平民、疍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对改善城市卫生、预防传染病,也同样重要。市政厅在1929年颁发《建筑平民舍原则》,规定建筑经费由地方公款拨出,如不足可募集补充,可拆卸庙宇及其他无用的建筑物取其建筑材料,在城内空地或城外附廓的空地上,建设平民住所、平民宫,或劳工住宅等。选择要靠近贫民谋生地,为有工作但无住所的人提供栖息地;可酌情收最低的租金。
当时政府恰好有一笔六万多元的缉私烟罚款,陈济棠打算用来做一些公益事情。程天固建议不如兴建平民宫吧。陈济棠立即同意。于是1930年11月,广州市第一座平民宫,在大南路原省政府军事厅旧址、奠基动工。该建筑有毕业于法国里昂建筑工程学院的建筑师林克明负责设计,《广州市政公报》说,“一切务求美观、庄伟”,总投资为7.17万元,不足的工程费用,由市政府补足。(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