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步拴狗绳导致家养狗伤人的事情,时不时就发生,但如今突然就引发相关一系列举措。网传存在一些地区开始捕杀流浪狗,也引起一些不少人的反对。
如果事情是真的,就不太理解为什么突然间对流浪狗执行如此严格的措施,但又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合法依据。如何定义流浪狗,是不戴狗绳的,还是一段时间无人认领的,或是没有在有关部门登记过的?哪里的流浪狗需要清理,城市范围内的还是省界之内,进来又出去的怎么算?是所有的流浪狗还是有害的部分,如何评判流浪狗的危害?如何流浪狗是需要被清理的,那造成狗去流浪的人员又该怎么处理?
我果然很笨,很多都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