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和教学实践中发现,一些歌舞团体中,舞蹈技巧较好的演员,起初大多是受训于戏曲或体操,而后转业于舞蹈专业的。也就是说,从开始就受训于舞蹈专业的演员,技巧较好的不多。这是为什么?
1.舞蹈学员的两肢力量与戏曲翻腾技巧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戏曲特别是杂技、体操等艺术运动形式都把顶功、两肢力量的训练视为基础功中的基础,力量的核心。两手或单臂在各种角度、位置上都能支撑身体倒立。也就是说,两肢的力量能够控制全身,这是完成各种技巧的根本保证。而舞蹈专业,由于其本身是种形象性艺术,因此对学员身体形态有着自己的特殊要求,所以根本不可能要求两者达到同样的程度。
2.舞蹈学员的弹跳方法,爆发速度和戏曲毯子功所需要的技术特点存在差异。舞蹈学员弹跳时两脚经常处于外开位置,而且是由脚掌过渡到满脚着地,深蹲后再发力推起,这是舞蹈专业的技术需要。而戏曲学员和体操运动员的弹跳技术是正步脚掌着地,快速发力“蹦起”的方法。
3.舞蹈技巧训练的课时达不到戏曲毯子功需要的训练量。凡从事人体各种技巧运运动练教学的同志都懂得技巧训练不同于一般文化课学习,不是记住了、心里明白了就算会了,还需要身体各方面能力达到某项技巧难度的需要才能完成。而舞蹈专业的技巧由于各类课程设置较多,所以不可能达到戏曲和体操等专业那样充足的训练时间。训练量达不到,能力就发展得慢,完成起来就必然困难。
人们都说舞蹈是美的艺术,也就是说,美是舞蹈艺术的显著特点。当然戏曲、体操也是美的,只是他们之间有着各自不同的风格、特点和美学追求罢了。让戏曲毯子功的技巧为舞蹈艺术所用,就存在一个怎样才能适应舞蹈艺术的美学需要,怎样才能和舞蹈艺术美学风格协调起来的问题。
基于上述认知,我认为舞蹈技巧教学不能墨守成规,完全承袭戏曲毯子功的教学模式,不加分析地照搬体操、武术的一些技巧来训练舞蹈学员。必须根据舞蹈艺术发展的需要,根据舞蹈学员身体素质的实际情况,根据舞蹈艺术的美学特点,根据技巧在舞蹈专业课程设置中可能占有的训练强度来确定任务、选择教材、发展表现风格。
总之,要走我们舞蹈技巧训练自己的路一建设具有舞蹈特色,有别于戏曲、体操、武术等艺术运动形式,而具有我们舞蹈自身属性的技巧训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