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风雨兼程的中年岁月
一、郏县公安局——经受了最多的锻炼和考验
郏县的“清理打砸抢工作”经过近两年时间的清理,已基本完成。父亲总算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回家修缮房子了。
于是,他给领导请了假,急急忙忙就往家里赶。父亲在外工作,母亲带着我们几个孩子住在老家。因家里房子紧张,新的好的房子父母都让奶奶姑姑叔叔们住了,而我们家就借住在亲戚家的两间破草房里。草房子因是土墙草顶,下雨经常漏雨。父亲不在家,母亲就给它修修补补盖盖,但往往是补着这里那里又漏了,实在不行,母亲就在屋里用盆啊罐啊接着雨水。可是屋漏偏逢连阴雨。持续多天的大雨,使本来就漏雨的草屋坍塌了。没办法,母亲就给父亲捎信让他回家修理房子。可因工作紧张、忙碌他一推再推。今天,当他回到家里,看着已经坍塌的破草房,看着母亲带着孩子们串房檐住,他心里很不好受。当即决定,让母亲带着几个孩子到城里去住,他在家修房子。
就在房子基本修理完工之时,县公安局派人到家通知父亲去公安局报到。父亲二话没说,放下家里的活就去报到了。和公安局领导见面后,时任公安局教导员的张永义同志给他说:“你被选调到公安局了,今天来报到就不要回去了,有重要任务要交给你。县里正在召开全县治安保卫工作大会,很快就要结束了,会议的总结报告需要由你来负责。”
接受任务后,他先对整个会议情况和全县治安保卫工作的状况做了调查了解,并征求局领导和县领导对今后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和意见,然后开始起草了。经过一昼夜的努力就拟成了大会的总结报告。交领导看后非常满意。会后,父亲就直接被安排在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了。
父亲在郏县公安局工作的几年里,是他一生工作最受锻炼和考验的几年。也是在公安局工作的期间,1979年6月29日,小妹诞生。小妹自小聪明伶俐,能说会道,善解人意,所以她的到来给思想沉重,压力重重的父母带来了很多的轻松愉悦和开心幸福。
在这几年里,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协助下,他参与了很多全县性的工作,同时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工作经验,为以后他能走上领导岗位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起草了大量的文字材料,工作简报、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意见及相关工作材料。父亲撰写的《郏县冢头派出所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调查报告》,被许昌全市转发,被省厅记集体三等功;郏县刑侦大队和薛店派出所侦破的一起王银环投毒杀人案“接到申诉之后”,被省公安厅“公安月刊”杂志刊载后,被司法部《刑事侦察实纪汇编》一书选为全国刑事侦察优秀案例中。这个案例是郏县公安局侦破的一起非常典型的投毒杀人案,记述的是薛店乡中王村一民办教师王银环与奸夫(同一学校的一民办教师)勾结,用硫化氰先将其子毒死后,又将丈夫毒死。埋葬后一年里,其婆家告状多次,因缺乏证据未立案,最后接到申诉后,决定立案侦查。经缜密调查、开棺验尸,最终破获了该案,抓获了两名罪犯并执行了死刑。期间,近五十篇通讯稿件被省、市、县新闻部门选用,父亲也被省、市、县评为优秀通讯员。
2、参与了郏县看守所的扩建工作。郏县看守所是民国时期建造的非常简陋狭小的监舍。决定改扩建后,在张永义教导员的直接领导和带领下,组成了5人筹建小组,张永义任组长,父亲任副组长兼管财务,周福成同志主管施工,娄石头同志任出纳,李锁同志为司机。县财政局前后共解决资金十万元,这么少的钱要改扩建一个看守所,听起来简直不敢相信。如果现在可能200万也难建设起来呀!他们几个人在张永义教导员带领下,去扶沟买木材,因资金不足,地摊上吃小吃,很多时候都是饿了,啃个烧饼,喝碗胡辣汤,住乡下小宾馆。吃住都是从规定的补助和自己掏腰包支付,从没给单位多报过一分钱。十万块钱不仅建起了能容纳200多人的监舍及相关设施,还建了两排20多间的预审办公房及全局用的水塔,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
记得那时候,我已经跟随父亲到县城小学上学。父亲经常出差采购木材等,早出晚归,有时候几天都不见回来。总是早上睡醒后,就找不到父亲的身影了,多少次自己一个人躺在被窝里偷偷抹泪。一次,父亲早上走得急,我还没醒,他将饭票带走了。我吃饭时没饭票,也不好意思张嘴向别人借,硬是坚持一天没吃东西。后来,被伙房师傅发现就将我拉到食堂先去吃,等父亲回来再算账。
3、参与了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完成了在郏县冢头镇北街村“地富反坏”分子摘掉帽子及子女改变成分的相关工作,并在全县铺开。为全县7000多名“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掉了帽子,为近十万“地富反坏”四类分子的子女改变了成分,使党的政策得到了落实,是全县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些人无不对党的政策说好,不知有多少人接到通知后感激涕零,磕头作揖,跪拜党中央。
4、1980年第一批“三警”转干后,父亲被任命为郏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后又入了党。辛辛苦苦为党工作了15年的父亲,如今才被转为国家正式干部!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后,局领导让他筹建公安局政办室并暂时负责。他除了办公室工作,还得兼政办室工作,每天忙得累得喘不过气来。
有几件事,让父亲至今还记忆犹新……
第一件事:当时有个派出所所长赵老华同志,因与村上支书发生一些矛盾,为帮助解决矛盾,他和时任的副教导员王建周同志两人,冒着大雪,顶着寒风,骑自行车往返70多里地跑到薛店乡赵寨村去做工作。因为雪下得很大,走着走着,他们的脸上、头发上及衣服上都结了冰。到村上以后,大雪掩埋了道路,车子一下子滑到了路沟内。当时,父亲的腿就被摔骨折了。但是,他硬是强忍着剧痛,将问题解决完后,又骑车返回县城。回去后,他的腿已经肿得不能活动了。俗语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父亲不得不躺下,三个月不能再动弹了。他们的工作村干部非常满意的说:“你们的思想工作真是做到家了。”
第二件事:局里有个干警张德山,他家村里告他在家强占土地耍蛮横,父亲和王建周副教导员就吃住在他村一个星期,经过充分的调查访问,查明了真相,消除了他与村干部、群众的隔阂,解决了纠纷。
第三件事:发现和树立了预审股长赵世昌“一心为工作”典型,在全局干警中反响极大。赵世昌同志是解放初期就担任公安局预审股长的老同志,1957年被打成“右派”并在其家被管制多年。平反后,回公安局恢复工作,吃住在单位,一心扑在工作上,办了大批案件,一丝不苟,无一冤错,成绩显著,不仅为他记了三等功,还提议全局向他学习。调动了他及全局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对整个工作推动很大。
5、1981 年,筹建县委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安同志调任郏县政法委副书记主管政法工作后,提名让父亲筹建县委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开展了协调公检法司民各部门的工作。当时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只有父亲一个人,后来又陆续调进了两名同志。
6、1983年,父亲参加了在职干部进修大学的复习考试。1982年是全省第一批在职干部培训考试,当时父亲由于工作忙错过了。1983年是第二批,这是他离开高中参加工作十八年后遇到的一个千载难逢的考试机会,这次父亲无论如何都不想再错过了。他找领导,找组织,最后终于征得了同意。于是,开始投入到了三个月刻苦的复习备考之中。三个月时间,要把高中的知识再重新复习一遍,当时父亲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他在家有干扰,就借县老干部局一间房子,在那里,他废寝忘食,日夜奋战,短短三个月他记了8000多页的读书笔记。在考试前夕,正值农村收麦时节,父亲又赶回家去帮母亲收了一个星期的麦子。等再去看书时,记忆的东西也基本忘得差不多了。就在父亲非常焦急的时候,接到通知考试要延长一个星期进行,真是老天有眼呀!父亲喜出望外,急忙利用一周时间,又把考试重点认真的复习了一遍。功夫不负有心人!父亲一举考中了!被郑州大学法律系专修科录取了!
走进大学校园,开始了艰苦的两年大学学习。1983年9月1日,父亲携带着郑州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的录取通知书,到郑州大学报到了,长达两年的脱产学习生活也开始了。
大学期间,父亲不仅结识了来自全省各地的法律班的学员,而且还结识了政治、经济学专修班的大部分学员。这个时候,正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期,父亲除了在校坚持学习外,还兼顾帮助母亲耕种全家五口人的责任田。当时班里像父亲这样属“一头沉”(妻子、子女在农村,自己在外工作)的学员只有他一个,所以法律系的老师知道后,对父亲都特别关照,只要他有事请假,老师每次都及时批准。每到农忙时节,父亲几乎都要请假回去帮母亲。往往是忙完农活返校后,他要采取几种补救措施:一是及时找老师补课;二是找同班同学补笔记。当时父亲找的最多的人是李阳(南阳人,后任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董晋平(安阳人,后任许昌市政协主席)、李国良(灵宝人,曾任三门峡人大副秘书长)。他们几个相对年轻一些,笔记记得也全,字也写得好;三是凡是临考试,他都不马虎。先是整理出复习提纲,然后带上提纲和课本钻进公园的树丛中,一个劲的学习。特别是星期天,别人去逛大街,他带上干粮和茶水,一进公园就是一天。当时,他的这种精神和办法,全班同学都知道,他就是用这种恶补的办法,把耽误的学习全部补了回来,所学的24门课程除了体育课70多分以外,其他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学、民法学、政治经济学、刑诉法、民诉法等等均在80分以上,特别是政治经济学考了99分,是年级最高分。
就在父亲上大学的第二年,我初中毕业,在没有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我考虑家庭困难,家中孩子多,我主动提出报考师范(中专),先参加工作,为父母减轻负担,以后再带资进修。就这样,我放弃了上高中考大学的机会,如愿考上了师范。这在当时来说,也算是家中的一大喜事。父亲逢人就夸:“我女儿争气!我女儿懂事!”尽管在当时来说这样的决定也许是正确的,尽管后来经过我的不断努力,也上了大专,学了本科,但是多少年里,父亲只要一提起我上学的事,他就感到内疚,认为家庭耽误了我上大学的机会,阻碍了我人生的成长和进步。
父亲回忆起大学学习期间的生活,当时尽管苦了些,但感到很有滋味,也很满足:
一是学费和书费都是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自己不考虑也不负担;
二是往返路费由单位报销;
三是所需笔墨、纸砚由单位解决;
四是住宿费由学校负责。尽管如此,由于当时父亲的工资每月只有60元,还要负担全家六口人的开支,所以在学校生活还是很艰苦的,甚至连方便面都不敢买,大部分是从家里带些米面、干面条自己弄个酒精炉煮饭吃。如果到学校食堂吃饭,大部分只是买些馒头和咸菜,6毛钱的一份排骨就没敢买过一次。虽然生活苦,但父亲感到他一生能有这么一次上大学的机会,也是老天的特别眷顾,是党和政府的关心。只有感谢党和政府,感谢苍天了。
1985年7月,父亲顺利毕业了,结束了大学专科的两年学习,也顺利拿到了毕业证书。
父亲回忆道:告别了我两年的大学生涯,重新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大学毕业了,我也学到了我应该学到的知识,拿到了后来我一生中需要的组织上要求的应该具有的文凭,可我也失去了很多。现在想起来不是想笑,而是想张大嘴哭甚至都哭不出来,只是将泪水往肚子里咽。
一是对不起单位同志。我上学去了,我的工作要由其他同事来干;
二是对不起母亲。该照顾她没照顾,还得让她来照顾我的孩子;
三是对不起妻子。在我上学期间给她增加了很多负担,增添了很多的麻烦,让她操了很多心;
四是对不起几个妹妹及弟弟。对他们该管的也没能管到位,尤其大妹的抑郁自杀;
五是对不起我的几个孩子。他们正是需要关心,需要照顾的时候,不能及时给予关心,给予照顾。我的大女儿该上高中没能上,考虑家庭困难上了师范;儿子本来是个好学生,因在两年关键时候没人能管,学习滑坡,最后到厌学、逃学、辍学。
两年学业我得到了很多,可对老人,对家庭,对子女造成的麻烦可大了!母亲患癌,妹妹去世,儿子辍学等等,我也失去了很多。所以,人要想什么都得到,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现在,我是充分相信有句古话讲的:“有得就有失”的道理。
7、担任郏县公安局副政委。1985年7月,父亲从郑大毕业回到郏县。8月份,郏县组织部就下文任命父亲为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党委为了给他压担子,当时分工让他主管办公室、政办室、行管股和城关派出所,后来还抓交警队。这段时间,是父亲精力最充沛的时期,也是他一生做基层领导工作最有活力的时期,什么工作都想干好、干出点成绩来;什么事情都是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并且能处处以身作则,一切从自己做起。所以,他一上任,干劲十足。首先他协助局主要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局上下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职责,如:局领导值班制度、股所队长值班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案件办理制度等等,使全局工作都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一是抓城关派出所工作。他经常吃住在所,和干警一起研究案件,深入镇、街道与干部分析解决不安定问题和疑难问题,在城关的几次统一行动中,夜晚和镇党委书记、镇长等干部一起下去抓捕罪犯,在郏县城关镇连续两次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破获各类案件近百起,逮捕劳教犯罪嫌疑人80余人。在一次统一行动中,抓获宝丰肖旗镇犯罪嫌疑人,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供出其在郏县、宝丰等地作案10余起。
一天晚上,带着犯罪嫌疑人组织到宝丰肖旗镇提取赃物时,同派出所的干警坐一辆破北京吉普车和一台工具车。车行至中途,因天气热得透不过气来,大家就躺在路边小憩。当时又饿又渴,天还不亮,这时一个骑自行车卖瓜的人,见到他们后,将所带的准备到县城卖的瓜给他们吃,说什么都不要钱。还说:“你们公安为了老百姓的安全真是动了真劲了!”就在那天晚上,连夜赶到肖旗后,在当地派出所干警的配合下,一连提取了三台电视机、三辆自行车、一台缝纫机、一台摩托车、两台电风扇,工具车装了满满的回到派出所。后又在郏县城关镇举行了赃款赃物发还认领展览大会,在全城乃至全县影响很大。
县领导看后,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一次给城关派出所解决两台三轮摩托车。这在当时是震动很大的。在他主管派出所的期间,注重抓了派出所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经常组织干警学业务,并耐心做好全所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了原来领导班子不团结及干警家属间的矛盾,使全所上下团结一致,干警心齐、劲足,连年被评为先进派出所。
二是抓政办室的工作。能与领导班子和政办、纪检干部一起经常研究每个时期需要做好的各项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各项纪律,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几件事父亲至今还清晰记得:第一件是抓全局“三警”转干工作时,不仅组织干警按要求复习好考试内容,而且和局主要领导研究,尽可能给干警创造考试的机会。因为公安上多年没有转干,干警当中以工代警较多,上级要求,凡35岁以上的,必须是任过股所队长职务。没办法父亲和局领导研究,以便函的形式公布了一批股所队长副职,这样使原来20多名考试转干对象增加到40多名。父亲带队到禹县参加考试,考后一次有30多名同志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原来的档案从许昌市人事局退回时,便函没有销毁,局里有人看到后,反映到县纪检委,说公安局有人弄虚作假。县纪检委派一名科长带一名干士到公安局调查,召开局党委会时,父亲才知道此事。于是,他当即在党委会上做了检讨说:“这事是我个人所为,目的是为了多争取几个考试的名额,35岁以上的同志都是在公安工作多年的同志,这次不能参加考试,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了,他们本人谁都不知道,有错也是我本人的错,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此事,最后上级也未再追究。第二件是在抓县公安交警队筹建工作时,出现了一件始料未及的事。县里要组建交警大队,以原车管所和公路派出所为基础,父亲刚接到任务,就出了一件大事。公路所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带回所里后,将其铐在办公室的一张桌子腿上,问完材料后,几个人去交通局食堂吃饭。回来后,发现这个犯罪嫌疑人已经停止呼吸。犯罪嫌疑人家属告到检察院,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这个办案干警的责任。当时检察院领导找到父亲,在宣布执行逮捕决定时,父亲的心情非常沉重,挥泪给干警宣布并执行了逮捕的决定。这个事情发生后,当即决定召开了全局干警大会,以这个反面典型对干警进行了严格执法、严肃纪律的教育。
第三件是深入冢头镇派出所。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并整理出材料上报省公安厅,为他们争取了集体二等功。三是抓办公室和行政、财务管理工作。这些工作大都是些琐碎的工作,一切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没有大的惊天动地之举,力所能及的保证服务全局工作不受到任何影响。
但有一件事使父亲心存不悦和略表遗憾。那是1985年底,许昌地区公安处决定调父亲去许昌公安处任办公室主任,当时的公安处政委和政治处主任一行拿着调令,到郏县准备办理父亲的调动手续时,因那时父亲在襄城县公安局正在处理干警的一起交通事故,县里主管政法的书记不在家,于是他们决定过了元旦再来办理手续。谁知,元旦还未过,省里就下了文件:郏县区划并到了平顶山,公安人员调动一律冻结。父亲也因此没有去许昌地区公安处工作,也因此失去了一次升迁的机会。
8、父亲人生第一次被诬告陷害。在父亲一生工作几十年中,先后遇到了三次大的被诬告、陷害和被控告的情形。但每次父亲基本上都能正确对待。要说不生气,没有一点思想和想法,也是不切实际的。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被诬告、陷害和控告问题是个根本问题。父亲总想,被人误解倒是很容易接受的,可有些人根本不是出于误解而陷害诬告别人,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无中生有的编造所谓的事实来诬告陷害别人,这就让人难以接受。可那些卑鄙小人的确那样做了,怎么办?是闹思想要求组织去落实,还是让政法机关立案查处?每次出现父亲被诬告陷害时,父亲都想了很多,但最终他都是以不予理睬,相信组织,相信党会把问题澄清的。他总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歪”、“为人不做亏心事,哪怕夜半鬼敲门。”
就在父亲任郏县公安局副政委期间,遭遇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被诬告陷害。1986年,郏县公安局刑侦队在父亲老家抓获了一伙制假贩假犯罪嫌疑人,当时父亲在省公安干校学习,有人找到他让从中说情。刑侦大队调查后,根据认罪情况一一作出了处理,大部分人被取保候审,一个叫魏某某的还在关押,被取保得较晚。于是,他的父亲就拿了500元(他自己花了5元,实际是495元)到家里去,乘家人不在之机,放在屋里抽斗内,后被从新疆回郏县探家的姑奶发现。父亲知道后就将这495元钱原封未动交给了刑侦队,让交给魏某某或顶做他的伙食费或罚款。此举惹怒了魏某某,被取保后,开始捏造假材料,对父亲大肆诬告,编造了父亲五条莫须有的罪状向中央和上级领导反映。此材料印刷后,让魏某某的一个亲戚在李先念家打工当小保姆,通过小保姆把材料送给李先念,李先念将材料转给当时的李鹏总理,李鹏总理批示后,河南省检察院直接派人到郏县检察院调查。省检察院领导和调查组到郏县后,魏某某闻风逃跑。省院领导简单将情况了解后,未和父亲见面就走了。此次调查就此结束。魏某某所控告的材料无一条是事实,就连他自己也给别人讲:“我只是想臭臭他。”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