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时候买的日记本 ,好像是为了记录高考。忘记了是谁陪我一起去买的,反正现在她不会在我身边。只记得是在校门口晨光文具店里,阿姨没有零钱找,就给了两颗话梅糖。
本子没有很好看,小小的,喜欢里面每页不同的小图案。
高三有了记日记的习惯,不是每天都记,想到了便随便写一下。
虽然是中文系的人,却总害怕朋友让帮忙写点什么,毕竟自己写的东西像流水账。老师说,人丑就要多读书。
那一年只把本子写了大概一半,现在翻起来看到里面全是破碎的梦想,和没有实现的豪言壮语。
剩下的一小半,大学快三年写了还剩几页。
变懒了是其中之一,科技太过发达沉迷于外面的花花世界,借口自己没时间是其二
能记录的事情明明很多,如果以后不老年痴呆的话或许能记得一二。
它四四方方,一直被我带在身边,在书架上算是显眼的位置。今天又把它拿出来,记录了满满一篇我和鹿之的小梦想。
日记本上的字很丑,总是在大晚上很仓促的记下,只有我一个人看懂最好。
我喜欢在记日记的最后画上一个笑脸,生活很美好,所有人都说应该多笑,道理我早就知道。
我有记日记的习惯,我说起来很骄傲。活生生一个别人眼里的文艺女青年。谁也不知道我的日记本用了快三年,什么文艺都是我装的,反正就这样我不会把它扔掉,还是要继续写鸡汤和流水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