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也许只是因为他的一处吸引人。比如,爱他穿西裤时飒飒的样子,比如,爱他吸烟时酷酷的样子,再比如,爱上他温柔的眼神,强健的胸肌,智慧的大脑,......而我,却被一双温柔手魂牵梦绕。
那双手,很大,指头修长,只因为大,否则真是像极了女人的手。那时高三,并不知道手还是温柔的。只记得那双手,拿着笔,总在我面前写呀写,有时是为我讲题,有时是自己不停的写着。而我,总会被手的各种活动吸引着,痴痴地看着,看得出神,看得心神不宁,看得脸庞发热。那时并不知这是一种爱。
大学了,我们相爱了。那只大手终于抓住了我这只小手。才知道,他早就想牵我的手,就像我早就想摸摸他的手一样。才知道,那双手是那样的温柔。虽然并没有拉过太多男人的手,但我却知道,这双手,最让我痴迷。这双手,拥抱我,爱抚我,牵着我,走过一段时光。
分手时,我已经忘记了那双手的好。
然而,多年以后,再见面时,我却依然关注那双手:胖了,肉嘟嘟的。我以为我可以就此忘记那双手了。然而,我才知道,执念是不易消除的,我对手的爱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