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在学校南门找了份兼职,在一家名叫“四季旺”的砂锅店算账端盘子。
这家店有些显小,装潢简单,食材普通,味道也很家常。生意算不上火爆,但由于地理位置的优势,倒也有着不错的客流量与营业额。我的老板娘,手脚麻利,勤快能干,跟大多数挣扎于柴米油盐的妇女一样,没空整理多余的闲情逸致,唯一的爱好大概也就是:在不忙的时候,唠叨唠叨我的老板了。我的老板呢,是一个本本分分的河南人,厚道朴实,兢兢业业,心情好的时候,会和老板娘打趣,讲一些不咸不淡的笑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梗着头,听着老板娘的啰嗦,一言不发。就是这样的平常小店,这样的平凡夫妇,这样的平淡生活,却因为老板的傻姑娘,每天都能翻出点儿新花样。
是的。我老板有个傻闺女。
她十三四岁,身体发育出奇的好,高壮结实,愣比老板娘高出一个头来。安静时,她长翘的睫毛总是忽闪忽闪,又圆又亮的眼睛仿佛对一切都充满新鲜感,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个狂躁易怒、无法控制情绪、精力过于旺盛的女孩。很多时候,我都差点相信了她就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比如在她热情地给顾客拿碗筷的时候;比如在她大方地与小贩攀谈的时候;又比如她礼貌地跟我道别,交待我下班路上注意安全的时候……
我多么不希望这里出现一个转折,结果还是事与愿违。这个女孩确实有些问题。她会无缘无故地情绪大变,坐在地上大吼大叫,又哭又闹。你不能想象一个将近一米七的姑娘睡在地上撒泼打滚仅仅只是因为店里的服务员无意倒掉了她早上吃剩的,已经坨成一团的面条。你更不能接受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稍不顺意就对自己的母亲恶语相加,拳脚相向。她像一只阴晴不定的刺猬,随处亲近,又随时防御。
她根本不能像大多懂事听话的同龄孩子一样体恤父母,她总会以各种方式要到她感兴趣的每一样东西。尤其在客人多的时候,她显得格外亢奋。如果不及时满足她的要求,她会弄醒婴儿车里正熟睡着的妹妹;会啃着指甲抢走客人留下的饭钱;甚至还会直勾勾地盯着客人,偷偷吃掉桌上残剩的外带……她总是以各种方式表述她的不满,全然不顾父母带着她以及她刚满一岁的妹妹在异乡谋生的艰辛。
小饭馆的生意,其实也就那么一会儿。忙过之后,老板娘总会给她讲道理,帮她回忆反省之前所做的错事。但是这种温柔教导的方式在她身上并不奏效,她每次都是犯混耍横,嬉皮笑脸地搂住老板娘的脖子,让老板娘动弹不得。似乎就只剩下她父亲手中的那根棍子能让她短暂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这些教训对她来说,就像是盛夏粘在身上的臭汗一样平常,冲个凉就全没了。
我已经忘记那次老板大动肝火的原因是什么,就只记得老板气的浑身颤抖,嘴唇发白。笤帚上的倒刺划破了他的手,血顺着他的小拇指往下滴,透过被烟头烫损的地板革,与他心头的凉意一起渗到泥土里。而那个傻姑娘,就那样看着老板还在淌血的手,蜷缩在墙角求饶:“我错了!我再也不弄了!爸爸,别打我!你手流血了!”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忘了老板娘悲怆的眸光,流露出的心疼像是不小心沾染了胡椒。她抱着被吓哭的小女儿,慌张地寻找创可贴,嘴里念叨着:“她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小时候很乖,比小妮子可听话多了。”像是在讲给我听,又像是安慰自己。
看着这家人的狼狈,我的心也跟着疼了,我心疼这个傻姑娘,更心疼我的老板和老板娘。是两颗怎样的心,才能包容一个傻姑娘无法克制的任性!日子已经如此艰难了,要用多大的勇气才能将这份无法回应的宠爱继续下去?这让我想起了笛安笔下偏执、炽热、亦正亦邪、入世遁世的东霓。我本来是喜欢她的,喜欢她的锋芒毕露,喜欢她的刚强勇敢。可是当她自私地丢下她那智力低下又不会说话的小不点儿时,我又气愤到厌恶她。但是现在,我突然领悟到笛安寄予她的理解与同情,她是值得原谅的,因为她代表着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得已。
只不过,生活没有那么多的爱恨情仇,我们永远不可能把日子过的像小说那般轰烈决绝。对于我的老板娘来说,真实幸福感或许只存在于那些寻常日子里的琐碎点滴,也许是大女儿乖巧的曾经,也许是小女儿争气的未来。他们对生活的热情让他们在零下十多度的冬天依旧早出晚归,他们对爱的执着让他们丢不下骨肉亲情,宁愿背井离乡也要为傻姑娘铺好未来那段没法陪她走下去的路。这对夫妇带给我的感动让我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个讲述别人故事的旁观者。我是生活的亲历者,感受着整个世界氤氲着的暖气。
生活的龌龊永远敌不过爱的汹涌,下一秒的世界,还藏着很多值得期待的惊喜。我们每个人就像是一本行走的诗集,不管是精装,还是简订,只要你够爱这个世界,便会有写不完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