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全文。阅读了《规定》,心得体会有两点:一是按规矩办事;二是强调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的组织调整。
实例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就是,进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领导职务进行调整时,必须符合以上法规文件要求。
实例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就是,经过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后,还是得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干部调整,与正常干部调整没有太大区别,区别在于被调整者被打上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标签,有了一定的心里震慑作用。
实例三:“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就是,以上事项还按相应的制度执行,《规定》只针对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干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