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娜的故事印证了张爱玲对男人的看法。准确地说,是对男人对待爱人的看法:得不到的永远是白月光、红玫瑰,得到的永远是白米饭、蚊子血。人性如此,徒叹奈何。
孔雪笠,圣人后代,标准好男人。在浙江做市长的朋友请他前往聚会,没成想等他赶到浙江,市长朋友却病逝了。想必孔公子只带了去的路费,盘缠用光,只能到寺庙里抄经度日。
空旷的废弃房子里,狐狸公子出现了。《聊斋志异》里,不但狐女美,狐男也美:丰彩甚都,且都是翩翩少年,永不会衰老。狐狸虽然群居,但应该长幼有序,各自修炼,因此狐狸们大都寂寞。少年与孔公子表面上是师徒关系,其实是好友。少年唤来婢女弹奏,把没见过世面的孔公子惊呆了。大家都是男人,孔公子也就不客气了,希望少年给自己介绍女朋友,要像抚琴的婢女一样美丽。少年微微一笑:你着审美观实在是搂(土)啊!
独居的孔公子估计也不讲卫生啥的,胸前长了个疥疮,危在旦夕。少年叫来娇娜。娇娜为孔公子实施外科手术,神乎其神,在此就不多啰嗦了。反正娇娜手到病除。孔公子摆脱疼痛的刹那,立即被美人的容貌吸引,“苦不自已”,害起了相思病。少年好人做到底,作媒作伐,给孔公子介绍了松娘。松娘虽没有娇娜的气质加容颜,但也是千里挑一,关键是特别贤惠。文中说她“艳色贤名,声闻遐迩”。狐狸少年赠给孔公子黄金百两,还白送两张飞机票。眨眼功夫,孔公子夫妇荣归故里。
没过几年,狐狸家族遭难,要被天庭责罚,斩杀全族。少年向孔公子求救,代价很大,孔公子必须用生命换取狐狸一族安全。好个孔雪笠,不愧是英雄,真的牺牲了自己,挡住了雷击。娇娜为了报恩,将死去的孔公子救活了。活下来的狐狸们跟着孔回到老家,包括娇娜和丈夫。
戏剧性的结尾出现了,孔公子依然心心念念地爱着已婚的娇娜,但规矩就是规矩,礼节就是礼节,人和狐狸都不能逾越。
蒲留仙借题发挥说,不羡慕孔雪笠有娇妻,而羡慕他有“腻友”,就是能够灵魂相交的那种“红颜知己”。但从女性的角度看,当真让蒲松龄和孔雪笠娶了娇娜,他们肯定又要惦记松娘的贤德了。松娘不但持家有方,还给孔公子生了个儿子。娇娜除了他治过病,也没见两人有过多交流啊,怎么就成红颜知己了呢?作者感叹只有一个原因:得不到的总是好的。中外古今,概莫能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