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陈文觉得,假如自己真是一匹千里马的话,那郝经理就是他的伯乐。在郝经理发现他之前,他觉得自己也会“骈死于槽枥之间”,甚至不知道自己可能会是一匹千里马。
郝博长得中等身材,一张普普通通的脸,在人群中是最不容易被人发现的一个;内心更是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佛系性格,在职场上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位。如同树林中最普通最不起眼的一株树,无论是枝繁叶茂的夏日,还是叶落杆枯的冬季,都没有人会关心他,他也不愿引起别人的注意。但他却有着独到的眼光,发现了陈文的才能,成为陈文事业发展的引路人。
大老王的办公室很大,中式的装修风格,墙上挂着几幅国画和书法作品,也不知是哪位名家的笔墨。如今这些老总都会在办公室挂上些名人字画,来显示自己有文化有品味,其实可能连墙上那幅画画的是什么他都不知道。除了有自己的办公桌,还有一套用于接待客人的木质六人大沙发组合,围着一张同样是实木打造的茶几整齐摆放着。
茶几上是一整套崭新的茶具。铜制的三角风炉颇有些古韵,炭火微微燃烧着,釜内的水渐渐开始翻腾。大老王拿起茶杓,从茶枣中取出一勺茶粉放入茶碗中,然后再取出一勺放入茶碗中,动作的轻微、细致与他膀大腰圆的身材很不相称,像动画片里那只熊,在玩过家家游戏。
“集团打算明年在西北成立我们下属的分公司,筹备工作刚刚开始,现在需要挑选一个合适的人去主持那边的工作,我推荐了你,我知道你对升职加薪这些事并不太在意,你喜欢安稳喜欢待在舒适的空间里,让你转换环境可能有点为难你,但你是我最信任的人,只有你去,我才完全放心。”大老王一边说着一边继续做着一系列动作。
接着用柄杓从釜中舀出一勺热水,慢慢倒入茶碗中,用茶筅将茶粉调搅均匀,然后再加入一勺热水,用茶筅快速击拂,直到看到茶汤产生沫浡,大老王将茶筅轻轻放下,茶碗拿在手心处,慢慢递给郝博。
“跟日本茶道师傅学的抹茶道,尝尝看,味道怎么样?日本茶道实在太繁琐,规矩太多,整套流程几个小时,要不是茶道师傅长得太漂亮,我是没这个耐心学的。”
郝博接过茶碗,茶粉泡出来的茶,绿得有些不自然,看着像是小时候家门口的池塘,表面漂着一层浮萍。他心想,大老王这茶艺一定是还没学到家。浅浅地尝了一口,有微微的清香,舌尖的感触是苦的,喝进心里却让他无比平静,喜欢这种苦味的人才能以最平常的心来对待人生吧。
“这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日本人什么都是跟我们学的,却又什么都比我们做得好。”
“你说得很对!”大老王也给自己点了一碗茶喝着,刚刚说的事他就当郝博同意了,其实郝博根本没权利拒绝,也不会拒绝。于是大老王便转移开了话题。
“你上次给我找的那个小伙子陈文,还不错……”三个月前,大老王送了一个神秘朋友一套公司新推出的音箱,郝博向他推荐了陈文去安装并调音。
“哦,你不说我还忘了,都这么久了,怎么样,你朋友还满意吧?”
“嗯,专业技术没得说,做人也很上道,我喜欢这小伙子。”
“小陈啊,你送我的皮带我很喜欢,不过没必要,送那么贵的东西,你一个月赚多少钱我是知道的,”大老王从口袋中拿出一盒烟拆开,抽出一根点燃,把烟盒递给陈文:“尝尝看,朋友出去旅游带回来的。”
陈文接过烟盒,并不急着拿出烟来抽,笑着说:“应该的,王总您这么照顾我,这算不了什么。”
“好好工作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你是有能力的人,将来一定会有很好的发展。”大老王看着陈文,烟雾模糊了他的视线,他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晚上去唱歌吗?王总,我开车。”
“哦,新车提了吗?”
“嗯,昨天提的。”陈文明知道大老王看了一定知道他买的是辆二手车,但此时让他主动坦白,他是怎么也说不出口的。
“那好,不过这几天每天都在唱歌,累了,今天去洗个澡,放松一下。”
“好的,王总您带路就是!”
陈文怎么也没想到,大老王所说的“洗个澡”却把他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脱离现实的世界,一个看不到边际的世界,那是个吃人的黑洞。
陈文的办公室和大老王的比就小得多了,但也是有实木的办公桌和真皮的转椅。办公桌被收拾得整整齐齐,两盆绿色植物各放在电脑的一边:一盆是发财树,另一盆还是发财树;一盆是别人送的,另一盆是自己买的。陈文坐在电脑前办公,还没坐熟的椅子让他有些不适应。
“你小子不错啊,升得这么快,在大老王身上没少花钱吧?那死胖子的胃口可大着呢!”老罗门也没敲就直接推了进来,说话的语气像是一个刚回到家就开始教训自己儿子的父亲。
看到老罗进来,陈文赶紧站起来给他递烟。陈文的个头在一般人中已经算高了,但在老罗面前还是矮了一截。老罗接过烟,从上往下看着陈文,陈文又立马给他点上火,紧着给自己也点上一根烟。烟很快就弥漫了整个办公室。
“听说是郝博向大老王推荐的你,现在倒好,他自己被发配边疆了。郝博是个老实人啊,对我也是恭恭敬敬的,不像现在的年轻人,个个都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老罗继续着他咄咄逼人的口吻,他要给这个新升上来的经理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道自己在公司的地位。
“郝经理是我的恩人,他的恩情我一辈子都会记得。罗总您是我的前辈,公司的元老,我对您也必须是恭恭敬敬的!”虽然从职位来讲,陈文并不比老罗低多少,但老罗在公司的地位毕竟不是光看职位就能代表得了的。
烟雾中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貌合神离地对话,像是在喷满干冰的舞台上表演话剧,没有观众的舞台,更需要演技。
当大老王第一次陪着江总来到公司的时候,陈文正站在桌子上给大家演唱刘德华的《冰雨》,自己拿着一瓶矿泉水从头顶往下浇,头还不停地甩,像前一天晚上刘德华在演唱会上表演的一样。
“陈文!你像什么样子!”大老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快收拾干净,到会议室开开会!”
陈文被突然间冒出来的大老王吓了一跳,蹦下桌子,他一把抓住被打湿了的头发,尴尬地看了一眼大老王和他身边的陌生女人,低着头快速跑开了。
江总并没有不高兴,由大老王指引着走进会议室。而陈文被淋湿的头发和白衬衫,还有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庞,让她回忆起了自己情窦初开的青春岁月。
“你说这程逸天是不是有病啊!谁会穿个白衬衫打篮球,校服也不穿,整天就知道耍酷!我们走吧,不看了。”高雯小声地嘀咕着,挽着江新月的手臂要往篮球场外走。
此时程逸天正好完成一个罚球线外跳投——球进了!而他投篮的手却还在空中保持着姿势。阳光穿过他细长的手指照在脸上,被汗水打湿的头发在他起跳后落地的一瞬间飞了起来。江新月看着这个如同漫画一样定格了的画面,真希望把这幅画挂在床头,天天看着。
“可是新月,你喜欢他这么久了,再不表白,高考完了可就分道扬镳了,说不定再也见不到了!”高雯和江新月是高中三年最好的姐妹,她们几乎无话不说。
“马上高考了,我不想影响他的学习。再说了,你不也喜欢他吗?你怎么不去表白?”
“我就算了吧,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我。”高雯小小的个子,又黑又瘦,和江新月在一起就好像白天鹅和丑小鸭。
“听说他想去北京,打算考公安大学。不过他的身高、他这身材做警察倒是挺合适。”高雯像是在跟江新月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雯雯,我可能要出国了……”江新月说话的时候都不敢看高雯,她怕高雯会怪她没早点告诉她,又怕高雯会怪她抛弃了这个最好的姐妹。
“出国?去哪?”高雯的语气竟没有一点责怪的意思,而仅仅只是好奇。
“布里斯班。”
“在哪?”
“澳大利亚……”
江新月出国前给程逸天寄了张明信片:
不想忘 情不自禁
夤夜策马来看你
愿我可以拯救你的不开心
送你去江河湖海
希望一路畅行可自由转弯
既然你这么甜
我就多爱你一天
——new moon
江新月不知道程逸天有没有收到这张明信片,之后的很多年里也一直没有他的消息。直到有一天在某个高中同学那里得知,程逸天在大学时因交通事故去世了。
当江新月的笔不经意地掉落在地上,弯腰去捡的时候,与对面凑过来的陈文的脸相对,她看到的分明就是程逸天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