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中国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作为革新派代表的王安石,其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那么主张革新、变法的王安石为什么又数次辞去相职呢?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被宋神宗升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被神宗再次起用,旋即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钟山,享年六十六岁。累赠为太傅、舒王,谥号“文”,世称王文公。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饥民流离失所,群臣诉说免行钱之害,神宗满面愁容,欲罢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认为天灾即使是尧舜时代也无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监安上门郑侠反对变法,绘制流民旱灾困苦图献给神宗,并上疏论新法过失,力谏罢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神宗对变法也产生了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从礼部侍郎超九转而径授吏部尚书之衔。
王安石罢相后,奏请神宗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兴起李士宁案件来倾覆王安石。韩绛觉察到吕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请召回王安石。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经义》写成,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外调知陈州。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之职,外调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次年(1077年),改任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元丰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
附一首王安石的代表诗作之一《北陂杏花》,以供欣赏:
《北陂杏花》
作者:王安石 〔宋代〕
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
【理解】
一池春水多情地护绕着杏林,嫣红的杏花和绿水中妖娆的花影相映成趣,各以其风姿平分着春色。
即使被无情的东风吹落,飘飘似雪,也胜过道路边上的杏花凋零洒落路面,任人践踏,碾成尘土。
这首诗一二句写出了北陂杏花的娇媚之美,后两句表现了杏花高洁的品性之美,作者寄情于物,体现出王安石刚强耿介的个性和孤芳自赏的人生追求。
这首绝句写于王安石贬居江宁之后,是他晚年心境的写照。王安石是宰相中的读书人,到晚年,他的绝句尤好。曾有人言,唐代以后无诗,此论太极端了点。王安石晚年的绝句有不少是直追唐人的,在议论入诗上,他的议论与描叙结合得很紧,而且议论不浅白直切,而是含蕴有味。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这两句议论抒情,褒扬北陂杏花品性之美。这一笔淋漓地描绘出风吹杏树,落英缤纷,似漫天飞雪,而随波逐流的凄美景象,比喻生动,浮想联翩。即便是春风轻拂,娇媚的花儿也不堪吹折,它凋谢了,零落了,这本是让人黯然神伤的。但诗人却偏说它胜过南陌杏花,矜持与自足之意溢于言表。这一对比启人深思:“南陌”在此诗中与“北陂”相对立,这两个背景意象包含着一种空间的隐喻。若说清幽静谧的“北陂”是远离浮世喧嚣的隐逸之所,则“南陌”正是熙来攘往、物欲横陈的名利之场。
“南陌”繁华,“北陂”僻静;“南陌”热闹,“北陂”空寂;北陂杏花即使零落了,尚可在一泓清波中保持素洁;而南陌的杏花要么历尽亵玩、任人攀折;要么凋零路面、任人践踏,碾成尘土,满身污秽。若说这南陌杏花是邀功请赏、党同伐异的得势权臣的影射,则北陂杏花是诗人刚强耿介、孤芳自赏的自我人格的象征。王安石从1070年(熙宁三年)到1076年(熙宁九年),两次拜相,又两次罢相,最后退居江宁,寄情于半山。罢相之后,他虽被迫退出政治舞台,但仍然坚持自己原有的改革信念与立场,积极倡言“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一“纵”,一“绝”,呼应紧密,激浊扬清,掷地有声地表明他的政治立场与人生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