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传统文化与家庭教育
一、传统文化对家庭教育意义重大。
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蕴含着丰富的价值理念、人文精神、道德风范,是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多年的历史变迁而始终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文化基因。
其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引导作用,是家庭教育最深厚的文化沃土和最直接的精神源泉。
而且,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就承载着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的传承。中国家庭教育传统美德源远流长,随着时代的变迁,家庭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传承方式也在不断演变,对孩子成长的影响一如既往的深远而持久。
总之,中华传统文化对于中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历史意义不容忽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紧密结合的优势,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二、传统文化是如何体现家庭教育的?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中国古代以农立国,家庭不仅具有生产和生活的功能,而且具有突出的教育功能,子女在家学私塾中、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完成教育。中华民族自古十分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家教文化成为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家庭教育史上,不但出现了孟母断机、岳母刺字这样的教子有方的楷模,而且许多名人、许多家族都立有家戒、家训、家规和家范。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家庭教育贯穿始终,体现在方方面面。
一是强调早期教育的正本慎始。《易经》里说:“正其本,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我国的早期家庭教育甚至主张“胎教之法”,西汉的贾谊就在《新书·胎教》中就提出要“正本慎始”,须行“胎教之道”;刘向在《列女传》中提出了“慎外感”的主张,重视孕妇对外界事物的感应。唐代著名医药学家孙思邈在《千金方》中,更是高度概括了“外象内感”的胎教理论,奠定了我国胎教学说的理论基础。当然,古人不仅重视胎教,更重视孩子出生后的循序渐进的家庭教育,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早教程序。《礼记·内则》详细制定了按年龄安排的早期家庭教育计划:“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著名的《颜氏家训》里也有明确的早教经验之谈:“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二是提倡正面教育的引导养成。《易经·蒙卦》称:“蒙以养正,圣功也。”意思是要对蒙童及时地以正当、正确、正面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教育。这是我国古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我国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注重教子做人。所以,德教为本,把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教育放在首位,是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显著特点之一。历代家庭教育论著和各种家规、家范、家戒,无一不是强调“忠孝传世”,把教子做人作为论述的重点,以勉子立德、诫子自立、教子孝亲、训子以俭为教育的基本内容。
三是尊重教育规律的因材施教。孩子的气质、性格、兴趣等个性特征各有不同,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要因人而异。孔子在春秋时期就采用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子路与冉有向孔子请教同一个问题,听说了一件事,要不要马上去做?孔子对子路说:“有父兄在,不可以如此。”对冉有却说:“可以去做。”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公西华对此发生疑问,孔子解释说:“冉有退缩,故激励其进取;子路则勇于进取,故使之知有所退缩。”另外,好的教育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儿童教育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规律进行,必须适合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这一点在我国的传统家教文化中也有所体现。孔子提出了“欲速则不达”;孟子也批评了“揠苗助长”的愚蠢做法。王筠在《教童子法》中指出:“学字亦不可早。小儿手小骨弱,难教以拔蹬法。
三、当前传统文化如何促进家庭教育?
第一,作为文化传承的理论研究者要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故纸堆,生动鲜活地呈现出来,进入寻常百姓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既包含着爱国、爱民、爱家的家国情怀,也包含崇德向善、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的优秀道德品质,还包含着积极健康的劳动观、成才观、安全观、生命观、义利观等价值观念。不能让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沉睡在藏书楼,局限在文化研究的圈子,而是要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转换表达出来,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走向大庭广众,贴近百姓生活,走入寻常人家。
第二,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家长要自觉主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家长要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以正确的方式方法构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优良家风,做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倡导者、践行者,依此潜移默化地熏陶和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第三,构建家庭、社会、学校共建共育的全环境立德树人网络,形成中华传统文化育人的强大合力。政府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协调社会力量方面的优势,找准定位,尽职尽责,在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的过程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要充分发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比如各级妇联组织、群团组织、协会学会等各自的独特作用,为家长提供学习和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机会和平台。
第四,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营造和谐良善的整体社会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例如以讲座、展览、电影、剧场、沉浸式体验课等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家长和未成年人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也要重视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平台,或者通过手机终端,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宣传当代社会中敬老向善、助人为乐、诚信守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典型案例,引领社会风尚,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