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送外卖的"小哥″在我们小区的电梯内因一时尿急,把电梯房当成了厕所间,撒了"一泡尿″,引起了各方的一场`拉锯战″。
"正方″业主"群情激奋″:必须禁止所有外卖小哥进入我们小区,我们是高档小区,怎能让外人直进直出、恣意妄为?
"反方″业主的观点是:外卖小哥在电梯撒尿仅是个例,我们只需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即可。
双方唇枪舌剑,不分胜负,最后只得暂时休战,达成共识,先责成物业公司报警和投诉。
警方介入,立刻水落石出,犯事的小哥被找到,处罚结果是赔五百、罚两百,"一泡尿″的代价是"大洋″七百。
此事没完,业委会觉得需给业主们一个交代,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
措施如下,在原先外来人员扫码进入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外卖小哥的书面登记。
本应各方都相安无事,那知偏偏另有一些小哥们觉得让他规范停车,扫码进入已是忍无可忍,再要让他登记是坚决不干,罢送外卖,打电话要业主自己到门口来取。
业主觉得我付了钱就得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现在要我到小区门口去拿是不可能的,不能因为你们之间的争执而让我的权利受损。
相持不下,业主祭出他独门的灵丹妙药:投诉。
在业主群展开新一轮的论战。
主题是谁错了?谁该为此负责。
业主?业委会?外卖公司?外卖小哥?物业?保安?
那位点外卖的业主的逻辑思维让人目瞪口呆:现在外卖小哥是不能惹的,你如投诉了小哥,而那小哥如是个"二愣子″,直接到我家跟我拼命怎么办?我交了物业费,收不到外卖,那只能是你物业公司和保安的责任了。
业委会说:是有部分业主提出禁止让外卖送进小区,而如这样执行了,那有点外卖需求的业主们就会觉得利益自损,只能折中一下,对外卖员进小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登记信息,也让进小区的"小哥″们在行事时有个顾虑。
而外卖公司因竞争激烈,对外卖小哥的管理极其松散,任何人只需在他们的官网上注册登记下,就可以去送外卖,没有入职要求、也没法约束和规范。外卖小哥犯了任何事,必须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挑事的外卖小哥们,现在天生有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慨,他们月收入近万,早已不是普通人眼中那个弱势群体了,渺视规则,心中只想着钱、只想着节省时间。在路上大家可看到他们的"花式违章″。逆行是小KS了,闯红灯、乱停车的比比皆是,他们充斥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尤如一群四处觅食的蝗虫。
现在他们对投诉已经产生免疫力,路上违章不可能成天有人"堵″我,只有时间是我的,只要没抓到我,其它社会成本就都是别人的。你不是不让我进吗?外卖就放门口了;你不是要我登记吗?我就把你和整个小区拉黑;你不是要投诉我吗?我知道你家在那?"傻的怕愣的、愣的只怕不要命的″。
当然这是极少数小哥会这样想,但就因为点个外卖,因为去投诉,真引发了血案,业主自己"挂″了就太不合算了。
快递小哥摸透了客户的这种想法。
物业公司想的是业主的要求是一切,为了生存、为了能让业主满意,加强日常门岗的管理,势在必行。
作为直接面对着一切的另一方:保安,他服务的是业主、是整个小区,对业委会和物业的决定只有执行的份,执行不到位是失职,认真履行职责就毫无"刁难人″的可能,因为如果不去规范停车、不要扫码、不要登记,最高兴的不是外卖小哥,而是保安,因为这样他最省事。
各方各抒己见,但更重要的应该是摆正自己职、权、义的关系。
业主把个别事件和常态化区分开;
业委会充分考虑到个性和全面的关系;
外卖公司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
外卖小哥是否要提高自身素养、来适应不同服务单位不同的要求;
物业公司对外来人员自始至终多有完备的管理手段;
保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端正服务态度。
不管是那个方面的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同的只是位置。但原先被各方关怀照顾的"弱势群体″~外卖小哥,现在却被宠成了国宝"大熊猫″。
违了章,他们情有可原,可以特殊。
胡闹了,对他们没有具体的限制的措施。
就他们可以出格,业主可以不怕保安,因为他们拖家带口,心有顾虑。业主独怕的是外卖小哥,因为他们拉起来是一条,放下去就是一滩。
当然、当然,这种人可能是少数,但其代表了现在送外卖人员的整体形象,不从制度上对其规范,后果堪忧。
此事最后由谁扛责,大家可以试想下。业主是消费者,是"上帝″,你们都是为我服务的;规范快递公司是必须先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的,没有量变就达不到质变;而快递员就算你整个小区全把他拉黑,也伤不了其毫毛;而物业公司接到投诉后只能是严格要求属下员工;最后倒霉的一定是保安了,因为几方中没有比保安更合适的"背锅侠″。
其实各方的的人员位置角色多是可能互换和变动的,你是业主也可能以前以后会是业委会成员、开快递公司的、快递员、物业或是保安。
如果不是遇事第一时间先做好自己,这种"战争“将"永无休止″。
要做到小区和谐,不发生"战争″,需要的是你、我、他多方的努力。
在你行使职责时不得放纵;
在你享受权利时不要任性;
在你履行义务时不得逃避。
到现在为止,这场"战争″仍有蔓延的趋势,鹿死谁手,大家试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