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看过一张美丽的图画:在一个清新宁静的早晨,一对老人夫妇一起在园中漫步,园中花红柳绿,鸟声鸣啭,早起的太阳半露山头,柔柔的阳光从茂密树叶的缝隙间洒下,洒在了两个老人的身上。两个老人头发皆白,笑容可掬。丈夫拄着拐杖,妻子挽着丈夫,静静的蹒跚的步履踩出了天地间最美妙动人的韵调。
那一刻,我想起了那句最美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语出《诗经·邶风·击鼓》,全诗为:
击鼓其镗, 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 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 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 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 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 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 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 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 不我信兮。
关于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传》认为是指鲁隐公四年(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的《诗探》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姚际恒则认为是说鲁宣公十二年,宋伐陈,卫穆公为救陈而被晋所伐一事。
不管是哪种背景,可以肯定的是:它反映了一个久戍不归的征夫的怨恨和思念。清代学者方玉润《诗经原始》中认为是“戍卒思归不得之也”。这个判断是对的。
反正它是首反战诗,它通过一个远征异国、久戍不归战士的口,控诉无休止的兵役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它使人民有家难归,夫妻分离;也使战士们神思恍惚、忧心忡忡。
可《诗经》中的反战诗也不少,为何独独这首《击鼓》流传最广呢?
这是因为它逐渐被误传作一首爱情诗。
而《诗经》里的爱情诗更是不胜枚举,一首误传的爱情诗竟独压群芳,又有什么独特的魅力呢?
这就因为它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天地间最美的誓言。平淡而朴实,无猜而真挚。
简简单单八字,似一条柔波荡漾、潺潺行走的小溪,诚实地吐诉着它的心曲;
似一朵花儿在静静开放,微风轻轻吻着它的花心;
似一首婉转悠扬的歌,以它清和的韵调和舒缓的节奏摄住了天地万物的魂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心灵的真情的呼唤,是灵魂最深情的承诺,不管“死生契阔”,也要“与子成说”。
而我这“说”不过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没有《敦煌曲子词》“要休且待青山烂……直到黄河彻底枯”的浓烈,那太假;
也没有《上邪》“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决绝,那显得虚伪。
它只是一句朴实无违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就足矣,平平淡淡才是真,而这种真,惟:你知,我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哭,有我厚实的肩膀;你笑,我会陪着你笑;你睡,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床;你要浪漫,我们就一起慢慢变老;就是我们不得不告别世界的那一刻,也要彼此相拥着离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让天地记住我们铮铮的誓言,无论是贫是富是生是死,我们都要在一起。即使岁月老去,我们的爱情也永不会老。我依然会轻轻牵着你的手,在朝阳升起的地方,凝望当年美丽的风景,回忆我们相爱的点滴。
叶芝的名诗《当你老了》里有: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这不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完美诠释么?
你老了,我就陪着你老去,看潮起潮落,看月升月沉,看花谢花开……去林间漫步,去溪头戏水,去风笛和草野的地方,讲诉那些美好的故事。
任时光匆匆流去,爱,依然如斯!
我不要来世与轮回,我只要今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流水高吟,山风回荡,我们最美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