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要用人所长
对于管理者而言,要运用人的长处,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怎样选择人。有效的管理者的用人决策不在于如何克服人的短处,而在于如何发挥人的长处。
如果管理者在任用一个人时,没有看到任用之人的长处,只想着避免其短处,那么他所在的组织最后必定是平庸的。因为人无法做到什么都精通,能在许多方面都有杰出造诣的人至今还未出现过。像达·芬奇、歌德这些伟人虽然算得上是多才多艺,但是他们最突出的成就也基本集中在一个领域上。同时这也说明管理者本身就是一位弱者,他会觉得别人的才干可能对他本身构成威胁。而且,这些管理者在任用人之前,不善于问自己聘用的这些人能够做些什么,这就导致了他所任用的人很难有贡献。
相反,有效的管理者懂得用人的长处,同时他们是用人来做事的,他们关心的是所任用的人是否能够有所贡献。有效的管理者并非不知道人有缺点,但是在他们看来,了解这个人能够做什么更为重要。
现在管理者用人大多采用两种方式:因事用人和因人设事。
因事用人,通常是先有了一个职位,然后再物色人选来出任该职位。这样的做法往往会引人走入歧途,物色的对象往往是刚好满足要求的人选,最终会导致大多人选都很平庸。如果想避免这类事情发生,最常见的解决方案是“因人设事”,但是这一解决方法比原有的方法更为糟糕。如果采取“因人设事”的方式,组织中任何一个职位的变更都可能造成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而且,因人设事必然导致恩怨派系——这是组织绝对不能出现的。所以,我们要坚持因事用人而非因人设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组织提供所需的各种人才,才能够容忍各色人等的脾气和个性。
要用人所长,可以遵循下面四个原则:
- 一个职位,如果先后由两人或三人担任都失败了,这就肯定是一个常人无法胜任的职位,这个职位必须重新设计。
- 职位的要求要严格,而涵盖要广。
- 先考虑某人能做些什么,而不是先考虑职位的要求是什么。同时考虑的绝不会只局限于这个职位。
- 用人之所长时,必须容忍人所短。